楊崑:加速寬帶大屏向內容牽引爲主的模式轉型

楊崑 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互動媒體工作委員會主席,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技術標準所 教授級高工

第23次“論•道:中國智能視聽與科技創新高峯論壇”將“開勢•篤行”作爲本次IPTV、OTT大屏業務討論的主題。“開勢”即主動開窗新局面,“篤行”即堅定不移地行動。

在過去的十年,大屏業務積極“篤行”,完成了從傳統媒體延伸向家庭流量核心平臺的變革;在未來的十年,大屏業務應勇於“開勢”,實現對內容優勢向服務優勢的創新,以知識產權綜合保護機制爲內容保駕護航,爲服務拓展空間。

國內寬帶大屏業務的規模優勢需要培育新贏利點

經過十幾年的不懈努力,三大電信運營商的IPTV/OTT TV等寬帶大屏業務已佔據了中國寬帶家庭娛樂的大半壁江山。根據流媒體網數據,截止2021年11月,中國移動集團魔百和用戶達到1.68億戶, IPTV和OTT兩種業務目前處於並存狀態;而中國電信的翼高清電視用戶達到1.4億戶,全部是採用IPTV形態;中國聯通寬帶電視用戶達到4200萬戶,也全部採用IPTV形態。龐大和穩定的用戶規模往往意味着運營者可以建立巨大的市場影響力並不斷挖掘到更多的利潤空間。但作爲國內目前規模最大的寬帶家庭視頻服務體系,電信運營商的IPTV/OTT業務依然沒有擺脫寬帶網絡的價值填充和升級牽引業務的傳統定位,需要努力挖掘新的主導贏利點。

未來的寬帶大屏必須需要圍繞優質內容進行重點挖掘

IPTV/OTT業務在十幾年的實踐中已經建立起豐富的產品體系,從大類上分爲傳統廣播電視延伸出的頻道直播業務,匯聚海量豐富內容的付費點播業務,以及近年來移植和聚合的各類增值應用。產業界在不斷實踐中發現,優質內容始終是家庭大屏最核心的流量來源和利潤來源,用戶多年來已經在大屏前建立起休閒觀看主導的消費和使用習慣,除非有顛覆性新業務出現,那麼可休閒觀看的內容資源就會一直是影響家庭大屏發展的核心要素。這點也在國際產業界得到了驗證, Netflix和Hulu等平臺的優質內容的更迭速度直接決定了他們的市場擴張速度和會員費的收取水平;海外平臺的非視頻內容類的增值業務也不能象優質內容一樣對整個大屏生態體系發揮基礎支撐作用。

目前IPTV/OTT TV業務的優質內容資源集中在兩個板塊上,一是有熱點內容匯聚的頻道直播/回看,另外一個就是影視劇、綜藝、體育節目等熱點內容的點播。前者經過幾十年的沉澱,已經形成相對固定的利益格局,對整個大屏的產品體系非常重要但再創新成本很高;比如,咪咕視頻在匯聚了大量來自於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內容的同時,還在重金購買部分重點體育賽事的內容作爲自身的特色產品,從咪咕視頻近兩年用戶使用熱度的波浪式變化看,這些重大賽事的直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但付出的成本也是比較高的。目前產業界更多是通過挖掘付費優質內容點播來實現價值提升,尤其是互聯網服務商紛紛通過內容自制來打造有自身特色的供給能力,比如愛奇藝等平臺的內容來源已實現從自採爲主向原創自制爲主的轉變,除了實現對影視製作流程的標準化與規模化,還不斷加快自制內容技術指標的提升,目前愛奇藝原生4K製作項目規模已經超過百部,具備3000集以上數量,僅4K內容年更新量就超過1500集;其它幾家網絡視頻平臺的策略是類似的,共同成爲國內最主要的熱點超高清視頻內容供應機構。

優質內容運營需要具備與之適應的綜合版權保護機制

優質內容的供給不僅包含內容的選題和製作,更需要一個完備的版權保護體系來支持價值的商業實現。從國外主流視頻內容提供商和服務平臺的發展歷程看,“法律、技術和商業等多元結合的全程內容保護體系是他們實施優質內容牽引發展模式的必要基礎。

法律的合規性是版權保護機制的根基,國內產業在過去十多年裏面已經積累了不少圍繞IPTV內容知識產權的司法案例。綜合各類判決的結果分析可以看出,司法機關傾向於認爲在沒有著作權人或利害關係人授權的情況下,電信運營商在IPTV業務中以點播、直播等形式傳播影視劇、體育賽事畫面等作品,與被控侵權作品的內容提供者,構成對他人著作權權利的共同侵權;電信運營商從IPTV業務中直接獲利,且與他人共同開拓市場、發展客戶,均具有明確的共同主觀意願和客觀行爲,這些情形均符合共同侵權的法律構成要件。而電信運營商提出的其行爲是僅提供線路接入等技術服務等理由之前並未獲得過司法機關的認可。也就是說在國內法律實踐中,電信運營商在IPTV業務的內容侵權案件中並不被認爲是一個與普通互聯網技術服務提供商具有相同作用的傳輸中介,這一觀點對尚未深度介入內容經營的電信運營商是極爲不利的,而對咪咕這樣深度參與內容運營的平臺而言,反倒可以成爲限制友商競爭的有利條件。但目前這一觀點也出現變化的可能性,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新近出臺的與IPTV案件有關的文件,對電信運營企業在該類業務中所承擔的角色“到底是一般的信號傳輸服務和技術保障服務服務商,還是實質性地能夠對IPTV業務中的播出內容實施一定的控制的參與者”重新進行了解讀。如何對電信運營商責任進行法律定性未來仍然調整的可能,因此精選經典案例並做好個性化特徵和共性化趨勢分析,構建IPTV業務運營中的版權保護法律預警機制是十分必要的,不能再被動等待了;而且要主動開拓思路,通過合作機制的創新來規避目前存在的風險。

同時,還要注意做好IPTV/OTTDE合作生態的協同共建,在簽訂有法律效力的商業協議後,必須建立與之適應的端到端技術保護能力。國際上大的廠商多已建立了以自身爲主的DRM技術能力,在維護自身優質內容的商業價值時發揮了重要作用。產業普遍採用算法對稱加密,通過CDN分發,再由DRM 客戶端向DRM 服務器請求解密密鑰解鎖這一標準流程;但不同平臺的實施方案還是各有特點並且細節越來越縝密,新的算法、硬件加密手段、直到屏幕顯示的無死角覆蓋等新技術已能從最大程度上保障內容提供者的權益。國內對在寬帶視頻服務領域採用DRM技術也有了越來越大的興趣。比如,互聯網主要視頻網站不斷加大對DRM技術的投入,和十幾年前的態度發生了很大變化;目前互聯網視頻網站自身已經成爲主要的優質內容供應商,是否能具備高效的內容保護能力對維護自己的權益具有現實意義。

加快探索適合運營商的優質內容版權保護體系建設道路

目前國內IPTV/OTT業務對DRM技術利用還限於局部場景,主要是由於電信運營商目前自制或獨家的內容供給規模相對較小,對完善的內容保護技術等手段缺乏強烈的商業訴求。相信未來這一局面會逐步改變。近期一些能展現IPTV內容價值的特定場景已經開始採用DRM技術,如用於特定目標用戶的頻道直播流加密;電信運營商的直播節目DRM 加密中心對酒店等客戶羣的頻道直播流進行加密,用戶DRM 客戶端需要向服務器申請播放許可證纔可用於頻道直播觀看,有效解決頻道盜播的問題。

同時,互聯網視頻網站在探討開放更多自制內容給IPTV/OTT的可能性,這在增加優質內容供給的同時也提出很現實的問題,如何建立能讓產業鏈上下游互信和共同獲益的合作模式,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優質內容供給能源源不斷。這要求在IPTV/OTT業務的內容版權保護技術逐步鋪開的過程中,必須解決兼容性的問題。國內廠商雖然都宣稱自己的方案符合ChinaDRM標準,但內容生產、分發和終端廠商主導的方案都各有特色,在實際運營中還是會以自身爲主;產業鏈的上下游企業按照嚴格統一的標準來部署需要很多前置條件的支持,這讓多產業鏈環節合作時的DRM技術應用需要找到兼顧各家利益的折衷方案。國內有電信運營商已經開展多家廠商之間 DRM 服務的互操作測試,爲今後形成芯片、終端、解決方案等各環節互信生態做好準備。

完善內容版權綜合保護機制,加速內容牽引爲主的模式轉型

運營商IPTV/OTT業務未來向內容牽引爲主的模式轉型,就必須圍繞優質內容的引入儘早開展版權保護綜合機制的構建。在內容引入的“事前”規範,應該做好版權範圍的劃定,針對IPTV業務特點應保覆蓋直播、即時時移、回看、點播等內容展現形態;在內容服務的“事中”保護,進一步將DRM等技術的融合實施新方案與各方的分工與職責的重新劃分相銜接;在內容侵權的“事後”追溯,應該充分考慮業務和產業鏈特點,在行業政策保護內容安全的情況下,有更適合行業的版權判例來保證事後追溯,並主動通過合作澄清這一新的“權責利”格局涉及的法律問題中一些尚不清晰的部分。

內容版權保護是一個涉及全業務流程、全產業鏈的長期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從流媒體論道這一重要產業交流平臺近兩年各方關注的話題看,通過數字化、智能化手段拓展寬帶大屏的發展空間成爲熱點。而內容版權綜合保護新機制的實施可以吸引更多優質內容向寬帶大屏穩定供給,從而匯聚更多公衆流量,這對於運營商和產業合作伙伴挖掘與家庭關聯的更多商業細分場景將起到重要幫助;而構建“內容+保護”的新能力還可以爲寬帶大屏的數字化和智能化服務的創新帶來更大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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