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

記者從甘肅省民政廳獲悉,自今年1月起,甘肅面向居住在甘肅省內,經評估爲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的6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實施週期爲12個自然月,預計於2026年12月31日結束。

據瞭解,此次發放的養老服務消費補貼不限制戶籍,但購買服務的地址需在甘肅省內。補貼項目包括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涵蓋生活照料、基礎照護、探訪關愛、健康管理等多種類型。其中,享受補貼的機構養老服務涉及長期服務、日間託養、“喘息服務”等,自願參與、信譽良好的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均可納入補貼範圍。

補貼資金將通過“民政通”平臺(含小程序、App)以電子消費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可以抵扣補貼項目範圍內個人自付的養老服務消費金額,每月抵扣比例一般爲養老服務消費的30%到60%,每月最高抵扣金額爲800元。對於同時符合長護險待遇和本項目補貼條件的老年人,其發生的合規費用按先保險、後補貼的順序結算。

據介紹,有意申請該養老服務消費補貼的老年人或其代辦人可在“民政通”平臺註冊賬號、提交申請,各地民政部門、醫保部門委託定點機構開展評估後,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民政通”向符合補貼條件的老年人個人賬戶發放首月電子消費券,後續每月1日自動發放,電子消費券有效期爲1個月,當月獲得,當月使用,次月失效。

“這項補貼將惠民生、促消費緊密結合,不僅可以推動專業照護惠及全省中度以上失能老人,還能帶動養老服務機構提質擴容、護理隊伍專業化建設,壯大‘銀髮經濟’,實現民生改善與經濟發展雙向賦能。”甘肅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副處長俞昺說,相關部門將強化全過程監管,嚴防騙補套補,確保惠民政策精準落地。(記者王紫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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