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22日電 (記者孟祥夫)民政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日前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在前期試點工作基礎上,從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通知明確,補貼項目實施週期爲12個自然月(從2026年1月至12月),各試點地區項目結束時間與全國同步。
民政部要求,嚴格評估監管,縣級民政部門要對本地區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按不低於1%的比例進行實地核查。
本報北京1月22日電 (記者孟祥夫)民政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日前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在前期試點工作基礎上,從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通知明確,補貼項目實施週期爲12個自然月(從2026年1月至12月),各試點地區項目結束時間與全國同步。
民政部要求,嚴格評估監管,縣級民政部門要對本地區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按不低於1%的比例進行實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