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民政廳26日對外通報稱,廣東省民政廳、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等11個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方案,明確從2020年4月到2021年6月,在廣東全省開展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主要任務包括六個方面:全面開展照料服務達標行動、大力開展救助尋親服務行動、持續開展街面巡查和綜合治理行動、集中開展落戶安置行動、全力推動源頭治理行動、全面推進提升救助管理幹部隊伍素質行動。
廣東省民政廳介紹,專項行動分爲三個階段:2020年4月-2020年5月爲動員部署階段,要求各地按照專項行動方案要求,細化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措施。2020年5月-2021年4月爲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5月-2021年6月爲鞏固深化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