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攝影教育創新 促進攝影藝術發展

魯迅美術學院攝影系是全國率先創建攝影系的高等藝術院校,經歷了中國高等攝影藝術教育從無到有的過程。攝影系經過三十多年的教學探索,在攝影專業的教學工作中逐漸形成以專業理論課、專業基礎課、專業創作課三個門類課程爲主的教學體系。攝影的本質是依靠光與影記錄現實的藝術,具有顯著的時代性特徵,優秀的攝影作品鐫刻着歷史和人文元素,烙印着國家和民族的記憶,陶冶着大衆審美。藝術來源於生活,魯迅美術學院攝影系運用色彩、影調、線條等造型理論,培養學生鑑賞美的形式、識別美的結構的能力,使學生形成良好的審美感知,在提升學生審美意識、培養審美情趣、增強創造美的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獨特作用。隨着時代的發展,攝影這門藝術類高校的專業基礎課,無論在課程目標方面還是課程內容以及教學方法方面,都發生了明顯變化。攝影系將傳統攝影技術與數字影像技術相融合,將純攝影經典創作和當代影像創作相融合,將攝影理論與當代藝術理論相融合,爲促進新時代攝影藝術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細心觀察 拓展思維

魯迅美術學院攝影系在教學中注重引導學生熱愛生活、關注並洞察生活,讓學生從日常生活中主動汲取攝影創作的靈感與動力,拓展創作思維。攝影系教師引導學生從生活閱歷的積累中積蓄情感力量,把握創作靈感,不斷摸索創作規律,努力創作出啓人心智、引人深思的攝影作品。專業教師在課堂內外帶領學生在觀察生活時拓展思維、變換角度,將自己的審美意識與情感巧妙滲透到作品中。特別是在拍攝客觀事物時,教師帶領學生探索不同的視角與表達方式,轉換攝影思維,充分發掘獨特的創作思路,形成與衆不同的攝影語言。結束前期創作後,攝影系教師在後期創作中強調繼續拓展思維,聚焦攝影藝術的多元視覺呈現,融合應用數字內容轉換與數字媒體設計,以鍛鍊學生的攝影創作能力。

激發潛能 大膽創新

攝影系在教學中鼓勵學生大膽創新,不追隨他人的腳步、走他人的老路,要打破陳規,敢於標新立異,以富有個性色彩的攝影藝術語言開展創作。攝影系教師啓發學生以不同的表現形式創作作品,指導學生變換角度與位置,領會攝影作品表現的側重點、主題形象等,創新攝影表現手段,進一步揭示事物本質,以獨具特色的審美思維展現攝影藝術之美,帶領學生積累更多的攝影創作經驗,爲創作更優秀的攝影作品奠定基礎。魯迅美術學院攝影系在2020年1月主辦的實驗影像教學展,將攝影課堂教學延伸到校外美術館,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積極引導學生們瞭解影像藝術的概念,梳理並強調影像語言的特性,讓學生主動思考,汲取經驗,將創作經驗與個人藝術語言有機融合。

同時,魯迅美術學院攝影系在教學中注重深挖學生潛能,最大限度地調動學生對攝影藝術魅力的追求,培養學生敏銳的觀察力和藝術眼光,指導學生全面細緻地觀察拍攝對象,於觀察中認真鑽研,於探索中不斷推敲。攝影系教師以這一理念爲基礎,引導學生關注攝影鏡頭的表現力,在攝影過程中重視增強廣角視域、細緻影調、瞬間張力、特寫衝擊、燦爛色彩等攝影表現力。在評價學生攝影作品時,攝影系教師一對一地幫助學生分析作品中存在的問題,鼓勵學生主動分享創作心得及下一步拍攝計劃,並提供有針對性的指導,鼓勵學生用開放的視野、審慎的態度對待攝影,努力挖掘學生在攝影藝術領域的創作潛能。

價值引領 主動探索

唯有不斷提高藝術修養,才能不斷創作出感人形象,成長爲優秀攝影師,讓攝影作品切實發揮激發人的意志、完善人的品格和陶冶人的情操的作用。爲此,魯迅美術學院攝影系專門開設專業創作課,包括彩色攝影與色彩管理、數字影像與創意、人像攝影、廣告攝影、報道攝影與圖片編輯、攝影古典工藝、攝影藝術表現等創作性課程。教師在教學中高度重視培養學生的藝術修養,並積極探索教學模式創新,通過命題創作等方式引導學生開展自主探索和研究。攝影系不斷深化價值引領,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努力讓攝影作品給人帶來心靈的震撼。教師在課堂中帶領學生學習和分析經典優秀攝影作品,從中汲取創作經驗,並對比自己每一次的攝影創作,及時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豐富創作閱歷、不斷提高藝術修養。在教學中,教師結合不同階段學生的學習需求制定教學計劃,精準確定創作命題,有針對性地深化學生對攝影藝術語言的探索研究,以理論指導實踐,切實達成教學目標,幫助學生儘快進入創作狀態。

爲了進一步提高學生創作水平,魯迅美術學院攝影系舉辦“青年·魯藝說”影像故事作品徵集大賽等活動,以命題創作的形式激勵學生主動探索。入選作品中,有的定格了不經意間的溫情動作,有的表現了拍攝者瞬間的情緒反應,有的感嘆時光的匆匆流逝,還有的讚歎崛起的泱泱大國。參賽者們以圖片、微視頻的形式將觀衆帶入情境,生動、真切地講述着作品背後的故事。這些作品表現了新時代攝影系學生對生活的熱愛、對藝術的不懈探索以及對社會發展的認識,展現了別樣的青春風采。系統的專業教學與豐富的實踐活動,引領學生不斷探索專業領域,堅定理想信念,昇華愛國主義情懷,對於引導學生踐行魯藝初心發揮了積極作用。

(郭廷元 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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