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被控偷拍不雅視頻,炎亞綸被限制“出境”

【環球網報道】據聯合新聞網等臺媒3日報道,臺灣藝人炎亞綸被控在網紅耀樂未成年時強迫發生性行爲、偷拍不雅視頻,炎亞綸3日到案說明,並配合警方搜索住處、工作室。炎亞綸當日還到士林地檢署接受偵訊,檢方令其50萬元新臺幣交保(法院或檢察官要求提出保證書,並指定相當保證金,以代替羈押被告的一種作法),另外已對其限制“出境”。

臺灣“中央社”報道稱,士林地檢署表示,偵辦炎亞綸案件,於6月28日向法院申請搜索票,並於7月3日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搜索炎亞綸的居所、工作室等3地點,已於3日下午搜索完畢,查扣手機等物品。炎亞綸3日在律師陪同下自行到士林地檢署接受偵訊。

全案起於,臺灣網紅耀樂日前指控16歲時與炎亞綸交往期間,炎亞綸曾做過違反他意願的性行爲,且在他明確拒絕下,偷拍不雅視頻還導致外泄。炎亞綸後來發聲明承認曾是糟糕、感情偏差的人,並向耀樂道歉,但他聲稱沒偷拍,也沒做任何強迫對方意願的事。

針對媒體報道炎亞綸被控拍攝不雅視頻事件,士林地檢署6月就以涉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部分進行調查,由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蒐證。

中時新聞網報道稱,臺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3日上午約談炎亞綸到案,並持士林地方法院6月30日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下午16時進入炎亞綸位於福華路的住處,直至晚間近19時許離開,耗費3小時,從炎亞綸的電腦、雲端下載大量的影音資料,預期將對案情有重大突破。炎亞綸3日晚進入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檢方令炎亞綸50萬元新臺幣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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