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道】臺灣知名主持人黃子佼被爆性騷擾、拍攝未成年人不雅照後,有臺媒稱,臺北地檢署7月12日證實已將他列爲被告偵辦。
臺灣中時電子報12日稱,上個月,一名女網友控訴10多年前她17歲時被一名臺灣演藝圈前輩強吻並拍下裸照。隨後,黃子佼在臉書平臺通過視頻承認加害者是自己並道歉,更爆出大小S、吳宗憲等島內衆多藝人的黑料,隨後關閉臉書、自殘,後被緊急送醫。事後,有島內民衆向臺北地檢署告發黃子佼涉嫌強制猥褻,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罪。
對此,黃子佼12日通過經紀公司首度發聲,表示尚未收到案件通知,“對於過往所犯下的過錯必將勇於承擔面對,並配合司法調查,負起責任”。聲明中還表示,“對於所有曾經被傷害過的人,由衷致歉”。
臺灣聯合新聞網12日稱,黃子佼是臺灣這波性騷擾風暴中第四名遭臺北地檢署分案偵辦的性犯罪被告,其他3人爲“民運”分子王丹、名嘴朱學恆以及藝人NONO。臺灣演藝工會相關人士表示,對藝人無法潔身自愛深感痛心,藝人犯錯自毀前程、自我毀滅,就該自行承擔責任,辛苦經營的形象一夕崩壞,即使有滿腹才華也是枉然。(程 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