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農商行被罰185萬,涉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買理財等五項違規

【環球網財經訊】4月10日,銀保監會衢州監管分局披露處罰信息顯示,浙江江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江山農商行),因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買理財等五項違規被處罰,罰款金額185萬元。同時,還有三名負責人被罰。

具體來看,江山農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一是貸款三查不到位,信貸資金由他人使用;二是信貸“三查”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買理財;三是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四是投資業務管理嚴重不審慎並形成風險;五是被質押股權涉及依法限制表決權,未向監管部門報備且未按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銀保監會衢州監管分局對江山農商行罰款人民幣185萬元;對一名負責人處以警告並罰款人民幣5萬元;對另外兩名負責人處以警告。

浙江銀保監局批覆信息顯示,2014年11月,同意籌建江山農商銀行,2014年12月,同意江山農商銀行開業,註冊資本爲2.68億元。該行開業的同時,原浙江江山農村合作銀行自行終止,其債權債務由該行承接。根據官網資料,江山農商行成立於2015年1月30日,經歷了江山市信用聯社、江山農村合作銀行的發展歷程,截至2020年12月,存款餘額255.18億元,年增33.88億元;貸款餘額174.03億元,年增28.93億元。據天眼查工商資料,江山農商銀行目前註冊資本爲3.39億元。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