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五年造假,ST宏圖觸及強制退市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4月18日,ST宏圖(600122 )披露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顯示,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17號)(以下簡稱“《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證監會認爲,宏圖高科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的行爲,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 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以及《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的行爲。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擬決定:對江蘇宏圖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二百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宏圖高科董事長兼總裁廖帆給予警告,並處以一百萬元的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收到的《告知書》認定情況,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股票於2023年4月19日起停牌,將於2023年4月20日起復牌,自復牌之日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外,公司情形屬於公司披露的資產負債表連續2年存在虛假記載,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淨資產合計金額的50%。因此,將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2月修訂)》第9.5.2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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