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聯合印發《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近日,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聯合印發《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選聘辦法》),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行爲,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公平競爭,推動提升審計質量。

《選聘辦法》主要包含五方面內容,首先是總體說明,主要包括制定依據、適用的企業範圍、適用的選聘事項等。其次是選聘重點流程規範,對選聘決策機構、選聘方式、公開選聘的重點環節、評價要素、質量管理水平和審計費用的分值權重、具體評分標準、最高限價、審計費用浮動等事項進行規定。再次是會計師事務所輪換、項目合夥人和註冊會計師輪換、信息披露等重點事項規範。其餘包括監督檢查及附則。 

《選聘辦法》要求,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選聘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採用競爭性談判、公開招標、邀請招標以及其他能夠充分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勝任能力的選聘方式,保障選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同時,《選聘辦法》明確,財政部門可以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問詢函、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責令定期報告等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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