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以真金白銀支持旅行社“引客入湘”

本報訊 (記者王鑫 方大豐)到粵港澳大灣區辦湖南文旅推介會;邀請港澳旅行商走進張家界、湘西州、長沙三地踩線……今年以來,湖南“引客入湘”動作頻出。近日,湖南省文旅廳、省財政廳又聯合印發《湖南省“引客入湘”入境旅遊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真金白銀”加大對文旅消費的支持引導,促進入湘旅遊市場穩定復甦。

該《辦法》從原則要求、獎勵類別、管理程序、監督檢查4個方面,明確了對“引客入湘”旅行社怎麼獎、獎什麼;圍繞入境旅遊人數和境外營銷推廣兩方面,設置了團組人數獎、增幅排名獎、境外市場開拓獎、邀請境外考察獎4個獎項。

據瞭解,團組人數獎是根據境外遊客在湖南省內過夜的人天數予以獎勵。湖南將入境客源市場按照遠近距離分爲近程、中程、遠程三類,設置不同獎勵標準。增幅排名獎則是對一個年度內申報入境遊客人天數5000人天以上,且與上年度申報的遊客人天數指標相比增幅排名前十的旅行社給予獎勵,最高獎10萬元。

旅行社經省文旅廳同意,自行在境外開展湖南旅遊產品推介促銷活動,或邀請境外旅行商、媒體記者來湘踩線,並利用自身平臺資源宣傳推介湖南旅遊資源產品,可以獲得境外市場開拓獎、邀請境外考察獎。境外市場開拓獎按每個活動項目計算獎勵1萬元/項次;邀請境外考察獎按每人每夜500元給予獎勵。單個獎勵對象每年獲得以上所有獎項的獎勵資金,上限爲80萬元。

獎勵對象若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受到罰款以上行政處罰、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重大旅遊投訴糾紛、申報材料和數據弄虛作假、發生負面輿情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等情形,將取消其獎勵資格。該《辦法》已於6月3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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