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爲進一步加強汽車金融公司監管,引導其依法合規經營和持續穩健運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佈了《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8月11日起施行。

《辦法》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以風險爲本加強監管。爲引導汽車金融公司聚焦主業,《辦法》取消股權投資業務。對出資人提出更高要求,強化股東對汽車金融公司的支持力度,適當擴大股東存款範圍,同時取消定期存款期限的規定。增加風險管理要求,增設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完善重大突發事件報告、現場檢查、延伸調查和三方會談等規定。
此外,《辦法》將汽車附加品融資列入業務範圍,允許客戶在辦理汽車貸款後單獨申請附加品融資。允許向汽車售後服務商提供庫存採購、維修設備購買等貸款。允許售後回租模式的融資租賃業務,同時規定回租業務必須基於車輛真實貿易背景。
同時,加強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辦法》新增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要求,重點規定了股權管理、“三會一層”、關聯交易、信息披露、消費者權益保護、內外部審計和信息系統等方面的監管要求,加強具有汽車金融公司特色的公司治理建設。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允許設立境外子公司,提供民族品牌汽車海外市場發展所需的金融服務,支持我國汽車產業“走出去”。落實對外開放政策要求,取消非金融機構出資人關於資產規模的限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