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直播營銷存風險,監管提示防範這三點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直播帶貨這一新媒體購物形式出現以來,受到消費者,尤其是年輕消費者的青睞。其中,有些金融產品相關的直播營銷行爲存在風險隱患。”日前,陝西銀保監局發佈關於防範金融直播營銷有關風險的提示,提醒消費者防範直播營銷中可能隱藏的銷售誤導等風險。

風險提示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金融營銷宣傳是經營活動的重要環節,未取得相應金融業務資質的市場主體,不得開展與該金融業務相關的營銷宣傳活動。相關主體應在取得相應金融業務經營資質的前提下自行開展或委託他人開展金融營銷宣傳活動。

據瞭解,當前金融直播營銷存在兩方面主要風險,一是金融直播營銷主體混亂,或隱藏詐騙風險。部分直播主體無相關資質,擅自開展金融產品直播營銷,涉嫌非法或超範圍開展金融營銷宣傳活動;部分直播平臺信息設置混亂,沒有清晰展示分期、借貸等金融產品實際提供者,消費者無法清晰瞭解產品消息和風險情況;部分主播非金融專業人士,自我包裝爲“理財專家”“保險專家”,對金融產品進行不當解讀、不當類比。二是直播營銷行爲存在銷售誤導風險。有些直播營銷涉嫌虛假或誇大宣傳,爲博眼球,對借貸產品、保險產品、理財產品等搞誇大宣傳、噱頭宣傳;有些直播營銷偷換概念、簡單比價,易導致消費者對借款成本或保險產品產生錯誤認識,導致後期還款或保險理賠產生矛盾糾紛。還有一些直播營銷信息披露、風險告知或提示不到位,未能向觀衆充分提示金融產品存在的風險、免責條款等,可能導致消費者在未充分知悉風險的情況下被帶動,購買了不適當的金融產品或服務。

風險提示從三方面提醒消費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首先是辨明直播主體資質。消費者接觸線上直播營銷時,如有意購買產品或相關貸款服務,應弄清發布營銷廣告、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主體,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和渠道。不隨意點擊不明鏈接,防範欺詐風險和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其次是看清直播內容。消費者應理性對待直播營銷行爲,在購買前充分了解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重要信息,警惕一些金融直播營銷中信息披露不足、風險提示不到位、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保收益等銷售誤導問題,避免自身權益受到侵害。

最後是要防範金融消費或投資風險。直播帶貨模式下無法有效識別每個人的風險承受能力,也做不到一對一地充分溝通。消費者應保持理性、清醒的認知,不被直播營銷所營造的氛圍煽動而盲目消費或衝動投資,根據自身實際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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