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投資在中國基金業的落地生根(信息披露篇)

2023年6月26日,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ISSB)正式發佈首批可持續披露準則,即《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首批准則聚焦可持續相關信息的總體披露要求和氣候主題披露要求,將於2024年1月1日生效。

光大證券對此分析指出,隨着首個全球化可持續信息披露框架的落地,全球資本市場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披露進入新時期,並具體提到:“ ISSB採取措施增加了企業披露可持續信息的可操作性,減少爭議點、減輕了企業負擔。”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陸利平在接受環球網記者採訪時表示:“ISSB發佈的可持續披露準則將指導企業在財務報告中披露與可持續發展和氣候變化相關的信息。一方面,這能夠緩解此前ESG評級無統一標準、可比性較低的難題;另一方面,這也可以激勵企業披露更多的環境信息,降低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我國可以參考這個標準完善境內的ESG信息披露機制,促使企業加強環境治理,並重視可持續發展。”

中國社科院教授、責任雲研究院院長張蒽在接受環球網記者採訪時也指出,該準則確定了信息披露的目標、以“治理、戰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爲四大支柱的核心內容、報告時間、信息可比性等,減小了信息披露的隨意性,有助於提高ESG信息的質量;對於企業來說,遵循這個新的披露準則,需要建立ESG治理機制、明確ESG戰略、加強ESG風險管理、改進ESG績效,這將會推動企業採取更多有利於可持續發展的行動,倒逼企業管理與實踐的改進。

有信息顯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均在研製適用於A股市場的披露框架,並隨着ISSB在不同市場逐漸落地,會對加快建設中國境內市場的披露準則提供非常有用的借鑑框架和意義。光大證券也預期,各國交易所將很快推出相關指引幫助企業進行信息披露框架的落地,企業設立可持續信息披露的基礎設施已迫在眉睫。

隨着ESG信息披露逐漸清晰明朗,各家投資機構特別是公募基金也在信息披露和日常工作實踐中有進一步的探索。今年6月底到7月初,前海開源基金、博時基金、景順長城基金、前海聯合基金等多家公募基金髮布了2022年度《環境信息披露報告》。

前海開源基金則是首次發佈環境信息披露報告,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在環境及綠色金融領域的管理策略、實踐及績效,提到公司高級管理層計劃在2023年設立ESG業務委員會,負責統籌ESG管理及綠色金融業務發展。

博時基金則在《2022年度環境信息披露報告》中披露,公司完成2022年運營碳排放盤查,完成註銷碳減排量685噸CCER(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經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認定,博時基金註銷的碳減排量大於實際碳排放量,實現了實際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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