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雨萌
7月31日,《證券日報》記者從國資委研究中心獨家獲悉,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已於7月25日發佈《關於轉發<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編制研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工作。
據記者瞭解,該《通知》是爲落實2022年國資委發佈的《提高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有關要求,其中提出中央企業探索建立健全ESG體系,力爭到2023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披露全覆蓋。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國際合作研究處副處長戚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衆所周知,ESG已成爲當今國際社會共識,ESG信息披露是其體系搭建的重要環節。近些年,全球相關國際組織、發達國家的政府部門、全球主要交易所紛紛出臺了ESG披露準則和標準法案,上市公司披露ESG相關信息已成爲資本市場的大勢所趨。截至目前,153戶央企境內上市公司編制併發布了專門的2022年度ESG報告,佔比41.58%,較上一年提升了28.87個百分點。
戚悅認爲,《通知》的發佈,將爲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提供參考,有利於其高質量完成“全覆蓋”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市場定價功能引導資本服務實體經濟。
據悉,《通知》關於專項報告編制的內容主要包括《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編制研究課題相關情況報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參考指標體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參考模板》。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專項報告參考指標體系》爲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礎的披露參考。即從環境、社會、治理三大維度,構建了包含14個一級指標、45個二級指標、132個三級指標的指標體系,全面涵蓋ESG三大領域所有重點主題。同時,通過設定“基礎披露”與“建議披露”兩個披露等級,增強了操作性,具備較好的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