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外商投資24條來了,地方各級政府多了一筆專項資金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6方面24條政策措施。

具體來看,一是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加大重點領域引進外資力度。二是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確保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三是持續加強外商投資保護。健全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機制,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四是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平。優化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停居留政策。五是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六是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方式。

具體來看,一是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加大重點領域引進外資力度。二是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確保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三是持續加強外商投資保護。健全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機制,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四是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平。優化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停居留政策。五是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六是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方式。

總之,要求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

吸引外資仍有可爲

近年來,面對全球經濟增長趨緩、投資保護主義升溫等不利因素衝擊,我國紮實推進穩外資工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2020年,商務部在外貿外資協調服務機制下建立重點外資項目工作專班,3年多來召開17場各類外資企業座談會,充分傾聽企業訴求,累計協調解決困難問題數百項。同時,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深入清理與外商投資法不符的規定,推動修訂、廢止和制定法規文件500多部。編制更新《中國外商投資指引》,不斷提升營商環境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水平。

目前,我國不僅引資規模持續擴大,同時引資結構優化、質量提升,爲穩定宏觀經濟大盤作出了積極貢獻。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發佈《2023年世界投資報告》稱,2022年進入中國的外資增加了5%,達到1890億美元,大多來自歐洲跨國企業,投資領域集中在製造業和高科技行業。

當前,世界經濟增長乏力,但我國吸收外資仍有諸多有利因素。有分析指出,我國經濟穩中向好、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變。由超大規模市場、完備的工業體系、豐富的人才資源、持續優化的營商環境等構成的綜合優勢不斷強化,外國投資者仍有較強意願來華投資。

建立健全QFLP,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梯度轉移

此次《意見》提出,鼓勵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設立投資性公司、地區總部,相關投資性公司投資設立的企業,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深入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境內投資試點,建立健全QFLP外匯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幣直接開展境內相關投資。

在提高利用外資質量方面,《意見》明確,將加大重點領域引進外資力度,發揮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引領帶動作用,拓寬吸引外資渠道,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梯度轉移,完善外資項目建設推進機制。

其中,《意見》提出,支持外商投資在華設立研發中心,與國內企業聯合開展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應用,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及其設立的研發中心承擔重大科研攻關項目。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加快生物醫藥領域外商投資項目落地投產,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在境內開展境外已上市細胞和基因治療藥品臨牀試驗,優化已上市境外生產藥品轉移至境內生產的藥品上市註冊申請的申報程序。

《意見》提出,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加大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先行先試力度。鼓勵開展知識產權、股權及相關實體資產組合式質押融資,支持規範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有序增加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地區。

在外資項目建設推進機制方面,《意見》提出,健全重大和重點外資項目工作專班機制,加強要素支撐、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推動外資項目早簽約、早落地、早開工、早投產。

建立專項資金,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平

《意見》提出,要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平。優化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停居留政策。持續優化入出境政策措施,爲外商投資企業的外籍高管、技術人員本人及家屬提供入出境、停居留便利。指導我駐重點引資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繼續爲跨國公司高管申請簽證提供便利,通過駐外經商機構及時宣介我入境政策。

《意見》要求,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保障。建立健全外商投資企業圓桌會議制度。各級重大和重點外資項目工作專班建立健全聯動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項目簽約、建設、投產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籤證工作,爲外商投資企業享受關稅減免政策提供便利。

在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方面,《意見》明確,將強化外商投資促進資金保障,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落實外商投資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國家鼓勵發展領域。

其中,《意見》提出,通過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統籌加大對外資標誌性項目的支持力度,促進項目儘快落地實施。完善地方各級政府外商投資促進資金使用,加大重點產業鏈引資服務力度。支持各地區在法定權限範圍內對重點跨國公司的投資項目給予支持。

《意見》提出,落實外國投資者境內取得利潤再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輔導幫助外籍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指導幫助外資研發中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和採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

此外,《意見》還提出,支持各地區在法定權限範圍內,對符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實施配套獎勵措施。做好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工作有關配套政策措施落實。

赴境外招商引資,加大對外資標誌性項目支持力度

在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方式方面,《意見》明確,將健全引資工作機制,便利境外投資促進工作,拓展外商投資促進渠道,優化外商投資促進評價。

其中,《意見》提出,開展“投資中國年”系列活動,持續打造“投資中國”品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指導服務地方開展外商投資促進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與相關國家或地區建立投資促進合作機制,採取多種形式構建投資促進平臺。

《意見》提出,支持各地區投資促進團組常態化赴境外開展招商引資、參會參展等活動,邀請外商來華投資洽談。對重大和重點外資項目,按工作需要爲項目相關外方人員簽發多次往返商務簽證。

在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方面,《意見》提出,強化外商投資促進資金保障。通過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統籌加大對外資標誌性項目的支持力度,促進項目儘快落地實施。完善地方各級政府外商投資促進資金使用,加大重點產業鏈引資服務力度。支持各地區在法定權限範圍內對重點跨國公司的投資項目給予支持。

此外,《意見》明確,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落實外國投資者境內取得利潤再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加大宣傳輔導力度,指導地方各級商務、稅務等部門細化政策適用範圍、申報材料、辦理程序,做好具體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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