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森峯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激光加工智能製造解決方案提供商,主要從事激光加工設備及智能製造生產線的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主要產品覆蓋激光切割設備、激光焊接設備、激光熔覆設備等加工設備,目前該公司正在申請上市。
招股書披露森峯科技實際控制人李峯西、李雷截止到上市前存在大額未償還債務,主要包括對歷史股東東興博元付款義務金額爲3200萬元,約定主要於森峯科技上市後支付。另據《第三輪審覈問詢函的回覆》中披露,“爲補償東興博元對森峯科技發展提供的資金支持和幫助,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向東興博元支付款項3500萬元”。也即在公司未能達到此前增資時對東興博元的承諾,後者在加收年化10%收益退出投資後,卻還需要由公司實際控制人以個人名義給予額外補償。
另據招股書披露森峯科技的產品產量在2022年出現了同比增長,但增幅不到20%。與此同時《審覈問詢函的回覆》第36頁披露公司2022年的實際工時多達76.84萬小時,相比2021年的56.77萬小時同比大幅增長了35%,明顯超過了產品產量的增幅。

不僅如此,森峯科技本次上市計劃募集資金中包含有6000萬元計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但與此同時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均實施了現金分紅,合計金額達3000萬元;截止到2022年末公司賬面貨幣資金餘額達3.17億元,相當於公司總資產的30%以上。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森峯科技官方網站介紹,公司除了在德國的帕德爾伯恩和美國洛杉磯建立了子公司之外,還在印度、巴基斯坦、塞爾維亞、約旦等主要城市建立了幾個服務中心。但是根據招股書第178頁披露的“生產經營性租賃”信息中,並未包含有位於上述城市的房屋租賃,至於公司在上述城市的服務中心是如何運營的,森峯科技並未回應記者採訪。

此外,根據《審覈問詢函的回覆》第101頁披露,森峯科技曾與客戶浙江帝亞製冷設備有限公司發生糾紛,浙江帝亞以設備調試一直未成功且無其他解決方案爲由起訴森峯科技,對此森峯科技披露該案件的進展及結果爲:“已完結。雙方達成和解,浙江帝亞退回落料線激光切割機1臺至森峯科技指定地點,森峯科技退還設備款44.5025萬元。”
但據公開資料顯示,該案件卻成爲森峯科技僅有的一次被法院強制執行記錄,由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47.3104萬元,案號爲(2022)魯0191執3147號。這也意味着森峯科技所述雙方爲“達成和解”,卻會被法院強制執行,並給森峯科技留下不良記錄。
森峯科技本次IPO的保薦人爲民生證券,保薦代表人爲曹冬、曹文軒,此二人此前還是擬上市公司正業設計在2020年9月首次申報上市時的保薦代表人;但耐人尋味的是,在正業設計於2022年8月發佈最終版招股書(上會稿)中,保薦代表人則更換爲劉娜、牛亞東,曹冬、曹文軒則被列示爲其他項目人員。
2022年8月10日深交所公佈正業設計將於8月17日IPO上會,但上會的前一日8月16日正業設計申請撤回上市申請文件。另據監管部門公開正業設計申報材料中收入確認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瑕疵。具體包括:1、首次申報時披露勘察設計業務合同屬於單項履約義務;問詢回覆時修改披露爲多個履約義務。督導組進場後,正業設計再次修改披露認爲勘察設計合同中的三個階段不滿足單項履約義務的確認條件,各階段應整體作爲單項履約義務。2、首次申報時披露,在新收入準則下,勘察設計業務採用時段法確認收入;問詢回覆時修改披露爲時點法確認收入。督導組進場後,正業設計再次修改披露,認爲勘察設計業務屬於在某一時段內的履約義務,採用時段法確認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