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智庫韓朔:優化營商環境,企業需要什麼?

作者:韓朔,北京民生智庫營商環境研究中心負責人

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對營商環境愈發重視,優化營商環境成爲各地、各部門的重要工作。辦事流程簡化,材料費用減省,政務服務優化,乃至體制機制改革等系列政策措施,迭代推出,密集實施,層層深入。

在我國營商環境成績大步前進,營商環境改革縱深推進,營商環境成效大幅彰顯的同時,多地政府,尤其是發達地區的政府,越來越關注服務企業的核心訴求,包括屬地企業的共性需求及地方主導產業、關鍵企業的關鍵需求。部分地方政府已開始探索企業需求導向下的營商環境創新,探索契合企業需求的營商環境舉措及服務,探索自上而下的改革與自下而上的需求相結合的營商環境優化路徑。在探索過程中,一個共同的問題凸顯,優化營商環境,企業到底需要什麼。

2018年以來,民生智庫深度關注全國優化營商環境發展,先後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開展各類綜合及專題研究,動態跟蹤相關政策優化演變及區域營商特色,持續聚焦各地不同類型企業需求,並堅持從企業需求出發,爲省、市相關地方政府在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中提供針對性意見建議。多年的營商環境企業調研,民生智庫積累了數以萬計的企業案例和需求建議,在橫向比較、綜合分析基礎上,形成企業對優化營商環境需求的深度診斷,總結提煉出企業營商需求“核心六度”,以此爲地方政府優化營商提供參考借鑑,並堅持靶向原則,有的放矢的爲優化營商環境建言獻策。

企業需求:優化營商環境路徑探索的“導航儀”

營商環境的好與壞,市場主體是直接感知者。市場主體包括規模龐大的中小企業、市場中的中介結構、專業人士等。世行營商環境始終密切關注市場主體需求,尤其是中小企業在生存、成長全過程中涉及政府部門的普遍需求。世行的營商環境評價採取“問”與“查”的方式,“查”是指查閱每一個問題相應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以確保被測評經濟體的相關舉措具有拘束力,可以普遍適用和反覆適用,“問”則是向中小企業、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報關公司等營商人士發放問卷。

營商環境的優化提升,出發點是企業需求,方向是滿足企業需求。企業需求是政府部門營商環境供給側改革的“導航儀”。營商環境始終以市場主體需求爲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爲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爲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關注企業視角,從需求端對營商環境政策、服務供給質量、效果進行評價,遵循需求導向,謀劃營商優化方向,是各級政府開展營商環境評價、研究未來提升路徑的重要途徑。在此背景下,如何對企業需求進行全面、綜合、深入、多元的分析,形成對企業重點需求的正確認知和敏捷響應,是政府部門提升營商服務效能的關鍵。

營商六度:各類市場主體發展需求的“主旋律”

在相當規模的企業調研基礎上,民生智庫總結出營商環境企業需求的“核心六度”。

首先是營商環境要有“透度”,即營商環境政策的公開透明,強調政務公開在營商環境中的前驅支撐程度。

營商政策快速更新迭代,企業對政策的同步宣傳、精準解讀需求強烈,強化“最多跑一次”等政策內容及標準宣傳,提供精準易懂的解讀內容,是企業快辦事、辦好事的先決條件。

企業對辦事指南、辦理事項流程公開的要求和標準不斷提升,辦事指南、流程信息、資料要求可查、易查是基本需求;信息內容及時精準,寫清、寫全、寫細、簡單明瞭是實操需求;相關信息在線上線下、不同服務窗口、不同區域之間標準統一是精準需求。

專業諮詢服務同步高效是企業的重點關注,諮詢電話接通率、人工諮詢服務的專業度、諮詢告知材料的完整準確性、網絡信息檢索的效率效果以及不同政務新媒體對同一政務信息發佈、解讀的準確性、一致性等,是在提升服務效率時需重點滿足的企業需求。

其次是營商環境要有“易度”,即流程優化再造在辦事過程中的實現程度。服務優化設計需進一步匹配實際需求,如事項辦理前後臺的一致性需求,即線上審批和線下提交標準一致性呼聲強烈;個別具體服務需關注服務串聯性不足對企業產生的後續影響。企業在辦事過程中,存在隱形管理事項、需出具互爲前置的證明材料等問題或有存在,隱形辦理環節的清減、證明事項的清理和“放管服”相關政策要求的嚴格落實有待深入。

電子化作爲提升服務便利度的重要支撐,在設計運行、優化升級中要持續關注企業體驗。企業辦事人員對一網通辦在系統功能建設、辦事處理速度、在線檢索服務、信息壁壘打通、用戶體驗提升以及對不同年齡羣體辦事人員界面操作友好度方面的需求尚需滿足。

辦事人員對各級綜合大廳、專業大廳能力建設要求提升,窗口設置與業務量合理匹配、人性化及定製化服務功能建設、基礎服務設施的配置更新以及便民服務的豐富等需求日益多元化。還有在中介服務市場需求逐年擴大趨勢下,加強對中介服務市場的規範管理,提升中介服務質量,助企獲取更高性價比的中介服務,是企業的重點需求。

第三是營商環境要有“溫度”,即監管體系在營商環境中的效能發揮程度。伴隨着諸如“告知承諾制”等改革措施,政府在放寬准入、強化監管的同時,監管的包容和審慎要並行。在事中事後監管方面,優化執法頻率,規範監管公開,形成統一標準是企業接受監督管理的主要期待,如“雙隨機 一公開”中聯合抽查的各個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爲的公開標準有待統一等。在監管結果應用方面,企業對信用信息監管的需求強烈,從行業規範角度,希望通過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互聯和資源共享,強化失信者的誠信管理,實現各職能部門的聯合監督與制裁。

第四是營商環境要有“態度”,即企業在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下的參與程度。一方面,企業的監督反饋需求逐年提升,對加強投訴監督渠道設置的多樣性、投訴監督渠道信息獲取的便捷性、投訴電話撥打的暢通度、投訴反饋信息受理的及時性、受理進度實現的公開度、問題解決的有效性等需求強烈,辦事人希望更多的合理呼聲被傾聽、反饋和用以改善相關服務。另一方面,企業對政策優化更新、新政策出臺前的意見徵詢、政策實施過程中的評估反饋等環節的參與意願不斷提高,希望在頂層設計、應用實施等階段進一步發聲,以推動政策更多惠企利民,更大限度發揮實效。

第五是營商環境要有“尺度”,即優化營商所營造環境的公允水平。企業對政策在適用公平性需求日益提升,不同政策在適用企業的屬性、規模、地域等因素的要求,成爲部分企業享受政策紅利時面臨的門檻,也是營商環境對企發揮普惠性的影響因素。

第六是營商環境要有“穩度”,即營商政策迭代過程中的波動水平。一方面企業關注政策設計的整體延續性,外部政策環境是企業制定戰略決策的重點依據,前後政策的穩定延續關乎企業生存發展。另一方面,政策迭代空檔期的管理服務需求強烈,企業在“舊政策停用、新政策未用”特殊階段面臨的特殊問題亟需解決。此外,政策更新過程中,政務服務內容、標準要求的同步更新,也爲企業在事項辦理過程中增添了諸多不確定性,儘可能減小該階段各類標準變化對辦事效率的影響,是企業的主要呼聲。

向企傾聽,問需於企:營商環境靶向提升“優選項”

着眼“營商三用”,向企傾聽—營商環境建設好不好?企業作爲優化營商環境系統性工作中的“目標細胞”,其給出的評價是營商環境建設成效評估的一線“診斷書”。定期收集、深度挖掘企業對區域營商環境的整體評價意義重要。

向企傾聽主要着眼於“營商三用”,首先是營商政策、服務舉措等“有沒有用”。出臺的政策、服務和措施是否匹配了相關領域服務企業的重點需求、迫切需求;門檻設計是否兼顧重點性與普惠性;是否存在措施無關痛癢、“無用武之地”的尬像。

其次是優化設計“好不好用”。政策服務內容或標準設計、辦理流程優化等對企業和辦事人員來說是否簡便易行,是否面臨操作繁瑣、標準不“接地氣”,甚至調整後“簡單問題複雜化”等問題。

第三是政策、措施“管不管用”。即出臺的相關政策是否在其設定的領域中發揮了預想的效能,對相關企業的生存、發展起到了切實的效果。

鎖定“現在+未來”雙時態,問需於企—營商環境優化向何方?

首先錨定企業發展現在時,瞭解重點關切和需求。挖掘企業對本區域當前營商環境的核心訴求。既要關注計劃落戶企業在選擇註冊或經營區域時的看重的因素。又要研判區域內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對政府服務、營商環境的共性需求以及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個性化需求。

其次,聚焦企業發展未來時,挖潛延伸需求和期待。一方面,分析企業關切、需求中側重長期發展的內容。另一方面,主抓企業選擇在本區域內發展的影響因素;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對政府提供服務的期望;計劃離開本區域的企業,其離開的主因和對政府部門的期待等。通過“現在+未來”的雙時態需求研究,形成區域營商政策優化研究的“預備庫”,爲區域營商環境分階段、分重點優化提示提供借鑑。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要堅持向企傾聽和問需於企的有機結合,推動開展“自下而上”的營商環境政策舉措動力挖掘,對標區域功能定位、資源稟賦、政策基礎和服務供給水平等條件基礎,從對企政策、服務供給端探索研究針對性措施路徑,以期實現政府部門主動服務、政策措施量體裁衣的良好局面。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