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開展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業務與個人養老金銜接

【環球網財經訊】9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與個人養老金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與個人養老金銜接工作。

《通知》共16條,主要內容包括對稅延養老保險試點與個人養老金銜接過程中的工作要求、業務調整、產品管理、保單轉移等進行明確,對中國銀行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統籌做好客戶信息確認、加強系統建設,以及稅延養老保險試點保險公司業務操作、公告通知、信息報送等提出要求。

其中,《通知》要求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公司應當堅持依法合規、積極主動、便利操作原則,做好政策宣傳,優化辦理流程,維護客戶合法權益,有序開展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業務與個人養老金銜接,原則上於2023年底前完成各項工作。

同時要求銀保信公司統籌做好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保單信息確認工作,自《通知》印發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銀保信公司根據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信息平臺信息向各試點公司提供其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保單信息,包括投保人基本信息、交費信息等。自2023年9月1日起,銀保信公司關閉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信息平臺保險合同新單接口,停止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投保人(以下簡稱投保人)新開戶功能,停止向投保人出具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稅收扣除憑證。

對已開始領取養老年金的投保人,《通知》明確試點公司可以根據其申請,通過保單批單的方式在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合同中增加一次性領取方式,領取金額爲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產品積累期終止時的個人賬戶價值與已領取金額的差額。個人按規定領取時,由試點公司代扣代繳其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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