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訊】日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披露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漢口銀行因多項違法違規被罰265萬元,時任漢口銀行董事長陳新民被警告。

鄂金監罰決字〔2023〕17號顯示,漢口銀行涉及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一是未嚴格按異地客戶授信審查要求審批業務;二是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三是多次條線檢查均未能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四是內部審計未反映重大風險責任問題;五是員工行爲排查未按規定覆蓋全員;六是未按規定報送案件(風險)信息。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漢口銀行罰款265萬元,同時遭處罰的還有三名當事人,分別是時任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陳新民,時任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祕書丁銳,時任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審查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楊德蓉。
此外,當天披露的處罰信息顯示,漢口銀行一支行被罰100萬元。據鄂金監罰決字〔2023〕18號,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涉及貸前調查不審慎;貸後管理不盡職,被罰款100萬元。此外,時任漢口銀行行長助理兼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行長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