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10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就2022年第四季度以來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情況進行報告。

報告指出,金融系統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精準有力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進一步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有效防控金融風險,穩步推進金融改革,持續深化對外開放,切實改進金融服務,金融行業整體穩健,金融市場平穩運行,金融風險總體可控,金融工作取得新進展。
報告稱,下一步金融系統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針對經濟形勢的變化,精準有力實施宏觀調控,切實加強金融監管,着力擴大內需、提振信心、防範風險,推動經濟運行持續回升向好。
針對下一步工作考慮,報告提出六項內容。一是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二是全面加強和完善金融監管。三是持續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四是不斷深化金融改革和對外開放。五是積極穩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六是着力維護金融市場穩健運行。
具體來看,在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方面,報告提出總量上,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與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進一步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增強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的穩定性,切實支持擴大內需,增強發展動能,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金融良性循環。價格上,持續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紅利,有效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作用,進一步推動金融機構降低實際貸款利率,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和個人消費信貸成本。同時,維護好存貸款市場秩序。
在全面加強和完善金融監管方面,報告提出堅守金融監管主責主業,強化金融風險源頭管控。一是強化審慎監管。把好金融機構准入關,嚴格股東資質審查,築牢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防火牆,堅決糾正違規關聯交易等。二是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金融活動必須持牌經營,嚴禁“無照駕駛”和超範圍經營,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監管處置非法金融活動,確保金融監管全覆蓋、無例外。三是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加快推進金融穩定法立法工作,推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保險法、信託法、票據法、反洗錢法、外匯管理條例等重點法律法規修訂,推進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保險資金運用監督管理條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公司債券管理條例等重要立法修法項目。四是強化金融反腐敗和人才隊伍建設。
此外,持續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方面,報告提出,一是滿足實體經濟有效融資需求。二是完善薄弱環節金融服務。三是強化經濟轉型升級金融支持。四是支持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五是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