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優化再融資監管安排 五大方面從嚴從緊把關

本報記者 田 鵬

11月8日,滬深交易所發佈優化再融資監管安排的具體措施,這是對8月27日證監會發布的《證監會統籌一二級市場平衡 優化IPO、再融資監管安排》(以下簡稱“優化再融資監管安排”)的進一步明確,重在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節奏、融資規模等作出更加從嚴和從緊的安排,重點突出扶優限劣,引導資源向優質上市公司集聚,更好地統籌一二級市場平衡,維護資本市場良好的融資秩序。

滬深交易所表示,本次優化再融資監管安排的具體舉措是圍繞從嚴從緊的把關要求,把握好再融資節奏,對再融資募集資金的合理性、必要性從嚴把關。

具體來看,此次優化再融資監管安排的具體舉措共包括五個方面:

一是嚴格限制破發、破淨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資。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資預案董事會召開前20個交易日、啓動發行前20個交易日內的任一日,不得存在破發或破淨情形。

二是從嚴把控連續虧損企業融資間隔期,上市公司最近兩個會計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連續虧損的,本次再融資預案董事會決議日距離前次募集資金到位日不得低於十八個月。

三是上市公司存在財務性投資比例較高情形的,須相應調減本次再融資募集資金金額。

四是從嚴把關前募資金使用,上市公司再融資預案董事會召開時,前次募集資金應當基本使用完畢。同時,上市公司需充分披露前募項目存在延期、變更、取消的原因及合理性,前募項目效益低於預期效益的原因,募投項目實施後是否有利於提升公司資產質量、營運能力、盈利能力等相關情況。

五是嚴格把關再融資募集資金主要投向主業的相關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資募集資金項目須與現有主業緊密相關,實施後與原有業務須具有明顯的協同性。督促上市公司更加突出主業,聚焦提升主業質量,防止盲目跨界投資、多元化投資。

在從嚴從緊把關的同時,在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融資需求方面,滬深交易所有以下幾個安排:

一是符合國家重大戰略方向的再融資不適用本次再融資監管安排,目的是充分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國家戰略和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功能。

二是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規定,融資金額不超過3億元且不超過淨資產的20%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三是董事會確定全部發行對象的再融資不適用破發、破淨、經營業績持續虧損相關監管要求。

併購重組是上市公司提升質量的有效手段,也是資本市場發揮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的重要途徑。配套融資是重組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服務於重組。

滬深交易所表示,爲支持上市公司通過重組提質增效、做優做強,配套融資的監管安排在堅持從嚴從緊的同時,根據募集資金用途不同而有所差異:配套融資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的,適用本次再融資監管安排關於破發、破淨的要求;用於《監管規則適用指引——上市類第1號》規定的其他用途的,不適用本次再融資監管安排的相關要求。

滬深交易所表示,爲有效做好銜接,本次優化再融資監管安排適用於實施後新受理的項目。前期已受理、目前處於審覈階段的項目,不適用相關監管安排。

後續,滬深交易所將持續做好再融資預案和重組方案披露、項目受理、已受理項目的審覈等工作,堅持嚴格、透明、審慎的發行上市把關,增強市場可預期性。上市公司在執行過程中存在任何疑問的,可以通過書面、現場等方式進行溝通。滬深交易所將堅持“開門辦審覈”的工作要求,切實保障、及時響應經營主體的溝通需求,平穩實施好本次優化再融資監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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