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賬戶管理規定,天津銀行收34.6萬元罰單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公開披露對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信息公開表顯示,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處以罰款34.6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爲“1.違反賬戶管理規定;2.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季報顯示,截至2023年9月末,天津銀行2023年三季度資產總額人民幣8147.47億元,較年初增長人民幣536.64億元,增幅7.05%;其中客戶貸款及墊款金額爲人民幣3878.57億元,較年初增長人民幣504.6億元,增幅14.96%。負債總額人民幣7503.4億元,較年初增長人民幣498.76億元,增幅7.12%;其中客戶存款金額人民幣4341.67億元,較年初增長人民幣364.02億元,增幅9.15%。

此外,2023年前三季度,該行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126.58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人民幣7.77億元,增幅6.54%;實現利潤總額人民幣37.06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人民幣0.42億元,增幅1.15%;實現淨利潤人民幣33.31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人民幣1.83億元,增幅5.81%。

主要監管指標方面,截至2023年9月末,該行資本充足率(母公司口徑)爲11.78%;不良貸款率1.67%,較2023年6月末下降0.57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166.08%,較2023年6月末上升12.83個百分點,資產質量總體風險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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