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重磅發聲 持續加大對私募基金領域犯罪懲治力度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依法從嚴打擊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促進私募基金行業規範健康發展。典型案例涵蓋了非法集資犯罪和私募基金管理人侵害投資人利益的挪用、侵佔、商業賄賂犯罪等私募基金領域常見多發犯罪,不僅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上對司法辦案具有指導意義,而且爲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劃出“紅線”“底線”,教育警示從業人員要合法募資、合規投資、誠信經營。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此次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認真篩選、充分溝通,從近年來判決生效的私募基金犯罪案件中挑選出5個在案件辦理、法律適用方面有亮點、有指導意義的典型案例。這批典型案例有彰顯依法從嚴懲治私募基金犯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態度;覆蓋當前私募基金領域犯罪的主要類型,指導辦案,加強警示教育;體現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懲防私募基金犯罪工作成效等特點。

“兩高”相關負責人表示,2021年至今,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私募基金犯罪2085人。2022年、2023年,最高檢掛牌督辦兩批16起重大私募基金犯罪案件,目前已有13起依法提起公訴,5起已作出判決。2021年至2023年10月31日,全國法院共判決私募基金犯罪1888人。始終堅持從嚴懲處私募基金犯罪,依法應當重判的堅決予以重判,充分發揮刑法的震懾作用。同時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重點打擊組織、策劃、指揮者和非法利益的主要獲得者,對於受指使參與的初犯、偶犯從輕處罰,對於積極退贓退賠或者自行化解矛盾、風險並取得良好效果的,依法從寬處罰,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同時,“兩高”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將持續加大私募基金犯罪懲治力度,用足用好現有法律和司法解釋,依法處置私募基金犯罪。此外,加強與證券監管機構、公安機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同時,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辦案過程中所反映出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投資運作以及行業治理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制發檢察建議、司法建議、及時發佈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出加強和完善行業合規建設的意見建議,懲犯罪治已病,防犯罪治未病,助推行業治理。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