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截至1月末參與“跨境理財通”個人投資者達7.1萬人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2月26日,新修訂的《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正式實施,優化了投資者准入條件,提高了個人投資者額度,拓寬業務試點範圍,並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

具體來看,“南向通”業務的內地個人投資者參與門檻從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降低爲“滿2年”。同時,增加“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作爲家庭金融資產准入的可選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

此外,將個人投資者額度從10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300萬元人民幣。如個人同時通過銀行和證券公司參與試點的,兩種渠道分別各有150萬元額度。

據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截至2024年1月末,粵港澳大灣區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個人投資者7.1萬人,其中涉及港澳個人投資者4.6萬人,內地個人投資者2.5萬人;跨境理財匯劃金額138億元,其中“南向通”130.13億元,“北向通”7.8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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