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解讀歐盟CSRD,對中國企業影響幾何?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隨着全球氣候變化問題日益嚴峻,綠色發展已成爲各國共同關注的焦點。歐盟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於2023年1月生效,歐盟委員會於2023年7月通過了相關可持續發展報告準則 (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CSRD範圍內的公司將被要求使用ESRS標準進行可持續發展報告。2024財年起,受當前非財務報告指令(NFRD)要求約束的公司,加上符合大型企業的定義且擁有超過500名員工的歐盟上市公司,將成爲首批需要報告的公司,需在2025年提交相關報告。

德勤總結歸納,許多在歐盟開展業務的中國企業或將受影響。根據CSRD的規定,受影響的主體包括在歐盟上市和非上市的大型企業或集團,以及歐盟上市的中小型企業。這些企業需滿足特定的財務和人員規模標準,從而被納入CSRD的監管範疇。此外,在過去兩個財政年度中,每年在歐盟的淨營業額超過1.5億歐元的中國母公司,即使其主體業務不在歐盟,也可能受到該指令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CSRD不僅要求直接受監管的企業進行報告,還強調對上下游價值鏈的ESG影響進行披露。因此,即使不在直接監管範圍內的中國公司,也可能通過其客戶和供應商關係間接受到CSRD的影響。

德勤建議,將受歐盟CSRD影響的中國出海企業需要在跟進和分析多變且複雜的政策,識別並評估相關風險與機遇,融合原有報告框架,內部控制體系調整,數據收集與分析處理等方面努力以應對CSRD合規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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