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銀行員工發放經營性貸款等七項違規,浙江一農商行被罰220萬

【環球網金融綜合報道】4月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台州監管分局公佈一批行政處罰。其中,浙江溫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溫嶺農商行)被罰220萬元。

臺金罰決字〔2024〕3號顯示,溫嶺農商行涉及七項違法違規。一是董事未經任職資格覈准而履職;二是貸款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三是貸款管理不到位,對公信貸資金挪用於購買土地;四是貸款管理不到位,對公信貸資金被挪用於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五是貸款管理不到位,對公信貸資金被挪用作承兌匯票保證金;六是向銀行員工發放經營性貸款;七是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導致貸款形成風險。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台州監管分局對溫嶺農商銀行罰款220萬元,同時對三名責任人進行警告。

公開資料顯示,溫嶺農商行於2015年12月22日正式掛牌開業,其前身爲溫嶺農村信用社、溫嶺農村合作銀行。2021年1月,該行存貸款規模突破800億元,連續多年位居台州各縣級金融機構首位。

截至 2022 年末,溫嶺農商行各項存款餘額582億元,比年初增加95.61億元,增速19.66%,在溫嶺全域存款市場份額佔比爲21.46%;各項貸款餘額500.52億元,比年初增加 76.74 億元,增速 18.11%,在溫嶺全域貸款市場份額佔比爲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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