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6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家網信辦發佈《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辦法》共7章57條,從平臺責任、主播行爲、違規處置等方面提出系統性監管要求,旨在促進直播電商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圖片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辦法》明確要求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與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簽訂協議,規範人員招募、培訓和管理流程,並嚴格審覈直播內容及所售商品服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平臺還需建立違規處置、資質覈驗、信息公示等制度,實施分級管理和動態管控。
針對直播間運營者及主播,《辦法》要求建立選品、糾錯等制度,確保商品介紹真實準確,禁止欺騙誤導消費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需完善培訓體系,加強人員管理。
對於違法違規行爲,《辦法》要求平臺須根據情節採取警示、限流、停播、封號等處置措施,嚴重者納入黑名單。監管部門將探索對自然人主播、數字人等的流量監管,推動建立培訓及黑名單管理制度。
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嚴格依據《電子商務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既明確主體責任,又兼顧行業發展需求,不會增加企業額外負擔。下一步將根據徵求意見完善內容,推動《辦法》儘快出臺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