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藥企實施價格壟斷被罰沒3.55億元

人民網北京6月13日電 (記者孫博洋)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瞭解到,近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指定管轄,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對自然人郭某某組織津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江蘇聯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國康瑞金製藥有限公司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議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3.62億元,並對達成壟斷協議負有個人責任的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據瞭解,2024年4月,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對該案立案調查。經查,2021年11月起,自然人郭某某通過溝通聯絡、組織聚會、實地走訪等方式,與4家企業相關人員商討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價格,達成停止價格競爭、共同漲價的口頭協議,4家企業隨後同步停止對外供貨,造成市場供應緊張,並按照口頭協議共同提高價格。2022年2月至2024年3月,4家企業將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銷售價格從8000元/公斤上漲到1.3萬元/公斤,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造成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和相關製劑價格上漲,損害消費者合法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自然人郭某某處以頂格罰款500萬元;對4家企業沒收違法所得,並分別處上一年度銷售額8%的罰款,合計3.55億元;對4家企業達成壟斷協議負有個人責任的4名人員分別處以罰款60萬元。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藥品關係國計民生。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加強藥品領域反壟斷監管執法,堅持從嚴從重處理,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依法追究相關個人的法律責任,有力打擊達成壟斷協議推漲價格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爲,有效維護醫藥領域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有力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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