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交所修訂併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交易型開放式基金風險管理》。上交所表示,這是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促進資本市場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強化ETF風險管理,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
近年來,ETF市場快速發展,在滿足投資者財富管理需求、吸引中長期資金入市、維護市場穩定運行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結合當前指數化投資發展趨勢和監管實踐,上交所此次修訂內容包括強化基金管理人ETF運作風險防控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強ETF申購贖回清單管理,審慎設置申購贖回清單重要參數,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並優化應急演練安排。明確會員客戶ETF交易行爲風險管理要求,要求會員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做好客戶分類管理,加強客戶ETF交易行爲監測及風險管理。
上交所稱,下一步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緊扣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的工作主線,加強ETF自律監管,持續研究優化ETF制度機制,推動ETF市場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