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人民幣將由“現金型”邁向“存款型”,有何變化?

【環球網財經報道 記者 譚雅文】12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陸磊發表署名文章,提到中國人民銀行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數字人民幣管理服務體系和相關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啓動實施。

爲進一步明確運營機構責任和權利對稱關係,《行動方案》規範了數字人民幣計量框架,將銀行類數字人民幣業務運營機構的數字人民幣納入準備金制度框架管理,其開立的數字人民幣錢包餘額統一計入存款準備金交存基數。參與數字人民幣運營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實施100%的數字人民幣保證金。數字人民幣錢包餘額按照流動性分別計入相應貨幣層次。

陸磊表示,這一制度安排在“雙層架構”基礎上,明確了客戶在商業銀行錢包中的數字人民幣是以賬戶爲基礎的商業銀行負債,標誌着數字人民幣由現金型1.0版進入存款貨幣型數字人民幣2.0版。

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曉春看來,《行動方案》明確數字人民幣具有商業銀行負債屬性,是數字存款貨幣,這意味着未來數字人民幣將可以生息,其貨幣層次從M0(即流通中的現金)拓展到M1(現鈔M0+活期存款)。

國信證券經濟研究所所長助理兼銀行業首席分析師王劍認爲,數字人民幣由現金型1.0版進入存款貨幣型數字人民幣2.0版,是一種新型的銀行賬戶。相當於,用戶又把持有的數字人民幣“存回”了銀行賬戶,並且存到了一個新的存款賬戶類型。這個新賬戶,既能夠享受過去賬戶支付的高效率,又能享受智能合約等新功能。

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11月末,數字人民幣累計處理交易34.8億筆,累計交易金額16.7萬億元。通過數字人民幣APP開立個人錢包2.3億個,數字人民幣單位錢包已開立1884萬個。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mBridge)累計處理跨境支付業務4047筆,累計交易金額摺合人民幣3872億元,其中數字人民幣在各幣種交易額佔比約95.3%。

此外,《行動方案》明確:銀行機構爲客戶實名數字人民幣錢包餘額計付利息,遵守存款利率定價自律約定。“這一安排依據實質重於形式的思路,初步形成了相容性激勵安排。由此,銀行可以對數字人民幣錢包餘額自主開展資產負債經營管理,由存款保險依法提供與存款同等的安全保障。對非銀行支付機構而言,數字人民幣保證金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無差異。”陸磊表示。

市場分析認爲,通過激勵措施銀行有望積極參與數字人民幣的發展,憑藉銀行和三方支付在渠道上的強大支持,數字人民幣或在場景上迎來更快發展,支付機構依託數幣場景拓展和規模提升上獲取更多渠道服務費。國泰海通證券分析,通過納入商業銀行負債與準備金制度、明確銀行付息經營與非銀機構100%保證金要求,既破解了金融“脫媒”風險、強化了宏觀調控有效性,又拓展了金融機構業務空間、提升了用戶使用意願,還增強了與現有金融體系的兼容性及跨境合作適配性,實現了貨幣流通效率、金融體系穩定與實體經濟服務能力的協同提升,數字人民幣有望在更廣闊的場景迎來交易規模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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