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福建漳州爲不良資產購買“發紅包”, 最高可達200萬元

【環球網綜合報道】近日,福建省漳州市發佈了《漳州市加強金融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其中具體內容包括對通過司法拍賣獲得的銀行不良貸款資產超過20萬元以上的,市政府將按照交易額的5%予以獎勵;對以金融資產經營公司轉讓的方式獲得的不良貸款資產的獎勵減半。當公司爲當地做出的貢獻達到200萬元(不包括不良資產交易所的貢獻)時,該獎將會被授予最高200萬元。

據瞭解,漳州市此次出臺《若干措施》,旨在促進金融與產業深度融合,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這也是首次出現在不良資產領域的地方政府補助規定。

對此雲梯資本某投資經理對記者表示:“措施的核心在於通過財政獎勵鼓勵企業承接銀行不良信貸資產,藉此支持企業通過併購重組等方式做強做優,這有助於不良資產的去化,對司法交易平臺也都有好處”,但對於不良資產投資人方面也提示風險道:“不良資產投資屬於高風險投資,其風險主要源自信息不對稱,外部投資人相較於出售不良資產的金融機構,所得到的信息很有限,這也加大了不良資產投資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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