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金融資產按照風險程度分爲五類

中證網訊(記者 吳楊)銀保監會網站2月11日消息顯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已於2020年3月17日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20年第1次委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提出,商業銀行應對錶內承擔信用風險的金融資產進行風險分類,包括但不限於貸款、債券和其他投資、同業資產、應收款項等。表外項目中承擔信用風險的,應按照表內資產相關要求開展風險分類。具體分類上,金融資產按照風險程度分爲五類,分別爲正常類、關注類、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後三類合稱不良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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