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田 鵬
今日,滬深交易所開始接受主板首發、再融資、併購重組在審企業申請,全面註冊制正式進入“施工”階段。
《證券日報》記者據證監會官網梳理統計,截至2月16日,主板首發、再融資、併購重組在審項目共計480單。其中,IPO項目288單,再融資項目186單,併購重組項目6單。從進度來看,如果剔除已經通過發審會未獲得批文的項目,至少444單項目需要“平移”至交易所。
受訪專家表示,在交易所審覈、證監會註冊的基本框架不變的情況下,全面註冊制改革後,企業上市節奏不會發生變化,對市場流動性影響有限。另外,隨着發行定價和交易制度的變化,機構投資者佔比提升,真正優質的企業有望脫穎而出,更好發揮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助力實體經濟發展。
存量項目有望平穩“交接”
企業上市節奏不會改變
根據監管部門對新老銜接的過渡安排,滬深交易所將於2月20日至3月3日,接收主板首發、再融資、併購重組在審企業申請;自3月4日開始接收主板新申報企業申請。
據記者梳理,上述480單項目中,滬市274單,深市206單;從審覈進度來看,已經通過發審會未獲得批文的有36單,已反饋204單,預先披露更新172單,已受理64單,中止4單。
此外,存量主板擬IPO企業不符合全面註冊制財務條件的,可適用原核準制財務條件,但其他方面仍須符合註冊制發行上市條件。對此,某券商投行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規定意在保證存量企業平穩過渡。對於已申報企業,相關審覈工作正在進行中,因此需要原核準制財務條件來維持審覈工作不中斷。同時,也可以避免在審企業因突然啓用新的制度規則而無法確定發行價格等問題。
在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中,已涉及存量項目的平移。業界人士預計,借鑑前期經驗,本次主板存量項目平移亦將平穩推進。“對於存量項目而言,發行人和中介機構需要重視審覈所處的不同階段所適用的不同規則,以及不同階段需要的不同材料。”廣西大學副校長、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隨着全面註冊制實施,證監會發審委和併購重組委取消。後續交易所和證監會各有側重。“註冊制的基本框架是監審分離。證監會負責註冊,具有監督職責,強調對於交易所工作的督導,對於發行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板塊定位的把關,對於中介機構市場主體責任是否盡責的監督。交易所進行審覈,提供明確的審覈意見,全面審覈判斷企業是否達到發行上市標準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準確性。二者定位清晰,權責清晰。”田利輝表示。
在交易所審覈、證監會註冊的基本框架不變的情況下,博時基金相關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主板註冊制落地後,上市節奏不會發生明顯變化,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有限。此外,退市制度將更加有效,資金將更多流向優質企業。
東方證券投行業務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主板註冊制改革後,上市條件變得更加包容多元,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增加,整個市場資源將向優質企業集聚,有利於真正具有發展價值的企業脫穎而出,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加強網下投資者監管
提高發行定價市場化水平
此次改革完善了主板發行承銷制度,複製推廣了前期試點註冊制實踐經驗,調整優化了定價配售等機制安排。在市場人士看來,此次對發行承銷制度的完善,基於前期試點註冊制經驗,進一步加強網下投資者監管,提高發行定價市場化水平,維持網下發行秩序。
在發行定價方面,進一步完善詢價定價,優化網下投資者填報價格、最高報價剔除比例上限、報價信息披露、定價參考值、發佈投資風險特別公告等機制。明確可以對網下發行採取搖號限售或比例限售,進一步加大網下投資者報價約束。“這些舉措有助於規範網下投資者行爲,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田利輝說。
申購配售方面,將主板回撥後比例上限從90%調至80%,同時,根據發行數量差異,明確戰略配售規模與參與投資者家數安排。“此舉有助於減少新股破發和棄購現象,增加機構打新收益。”中原證券策略分析師周建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風險防控方面,允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要求網下投資者繳納一定數量保證金,明確投資者棄購數量較大可以二次配售。“此前網下投資者棄購現象較多,有主動棄購,也有資金不足被動棄購的。要求繳納一定數量保證金,有助於提高網下投資者報價合理性,提高定價市場化水平。棄購數量較大可以二次配售,則有助於維持網下發行秩序。”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此外,2月17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IPO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三項自律規則及配套文件,推動網下投資者不斷提升與市場化定價機制相匹配的專業能力,減少棄購現象,維護網下發行秩序。
“註冊制不僅帶來發行定價市場化,且主板企業上市後前5個交易日漲跌幅限制放開,連板現象不復存在。”東方證券投行業務相關負責人表示,發行定價和交易制度的改革,有利於市場對於企業價值的充分發現,促使資源集聚到大盤藍籌、真正硬科技和成長型企業上來。
強化上市後監管
建立良好市場生態
此外,主板新增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防範交易風險。市場人士表示,這對於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異常交易實時監控是對操縱市場等行爲的有力防範,能夠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不僅有助於防止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非法行爲,而且有助於抑制市場的非理性波動。”田利輝表示。
全面註冊制改革下,放管結合是應有之義。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此前接受採訪時表示,將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在“放”的同時加大“管”的力度,督促各市場主體歸位盡職,營造良好市場生態。在前端,堅守板塊定位,壓實發行人、中介機構、交易所等各層面責任,嚴格審覈,嚴把上市公司質量關。在中端,加強發行監管與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聯動,規範上市公司治理。在後端,保持“零容忍”執法高壓態勢。
“監管態勢趨嚴是大方向。”博時基金上述人士表示,上市公司“殼”價值將進一步下降,並且也會反映到估值上。從中長期來看,一些企業維持上市地位的成本反而會大於潛在的收益,主動退市、重組退市將逐漸變多。整個市場的有效性將會進一步提升,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理念的適用性也會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