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礦業參投基金超40億投資開發鹽湖項目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3月7日,藏格礦業(000408)發佈關於產業發展基金對外投資的公告。公告顯示,2023年3月7日,公司接到江蘇藏青新能源產業發展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藏青基金”)通知,獲悉藏青基金與西藏金泰工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西藏金泰”)簽署了《關於西藏國能礦業發展有限公司34%股權之交易意向協議》,藏青基金擬以現金40.8億元人民幣向西藏金泰購買其所持西藏國能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34%股權。

關於藏青基金,根據公告,藏格礦業全資子公司藏格礦業投資(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藏格礦業投資”) 於2021年10月22日與無錫拓海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簽署了 《江蘇藏青新能源產業發展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議》,藏格礦業投資使用自有貨幣資金人民幣25億元認購藏青基金的合夥份額,認繳出資額約佔基金總份額的47.08%,成爲藏青基金的有限合夥人之一。

此外,藏格礦業於2021年10月8日與藏青基金簽署《鹽湖鋰礦投資開發項目之戰略合作協議》。根據該協議,雙方各自發揮優勢,共同開發鹽湖鋰礦資源,鑑於公司在鹽湖提鋰技術、團隊以及經營管理方面具有的領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資包括麻米措礦業在內的所有鹽湖鋰礦企業在正式投產後,公司及關聯公司對藏青基金持有的各鹽湖鋰礦企業的股權具有優先收購權。

對於本次藏青基金購買目標公司股權,藏格礦業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目前的主營業務爲鹽湖鉀肥、碳酸鋰的生產與銷售,處於鋰電新能源產業鏈的上游,是世界範圍內唯一突破從超低濃度的鹽湖滷水中提鋰並實現工業化的鹽湖礦產資源開發企業。本次產業基金投資的結則茶卡鹽湖和龍木錯鹽湖兩個礦區含有豐富的鋰、硼等礦產資源;根據前述協議,公司還擁有國能礦業34%股權的優先收購權。在有效控制開發風險的前提下,將有利於公司儲備優質鹽湖資源及未來進一步擴大碳酸鋰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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