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315|兩地銀保監局發佈風險提示,理財非存款,警惕保本高息金融詐騙

【環球網財經訊】315消費者權益日前夕,多地銀保監局發佈風險提示。其中廈門銀保監局和內蒙古銀保監局針對理財相關風險提醒廣大消費者,一方面認識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另一方面,警惕“保本高息”金融詐騙。

理性選擇適配產品

3月14日,廈門銀保監局發佈關於合理評估風險、科學理性投資的風險提示,對金融消費者片面追求“高收益”“零風險”,忽略自身風險承受力,將可能遭受經濟損失進行風險提示。該文以投資者在銀行購買信託產品提前結束,將銀行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收益爲例,最終結果是法院駁回“賠償收益損失”的訴訟請求。

在案例中,A銀行是金融產品的銷售者,根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義務的要求,在C先生認購信託產品前對其進行了風險評估測試,C先生爲了能在A銀行認購B信託公司爲受託人的某款信託計劃,在風險評估時自主勾選了與自己情況不符的信息,導致評估結果爲激進型併成功購買該信託產品。後因疫情原因,該信託計劃提前結束,C先生將A銀行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收益損失。

A銀行根據該評估結果確定C先生的客戶類別後,向其推介相應理財產品並提示了相應風險,盡到了“賣者”之責。“買者”C先生因自身填寫風險等級測評材料不真實,導致投資損失的,A銀行可以免責。最終,法院駁回了他對A銀行“賠償收益損失”的訴訟請求。

廈門銀保監局提示投資者理性選擇適配產品,首先轉變觀念,認識風險。資產管理產品已經打破剛性兌付,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產品的收益和風險成正比,高收益產品必然伴隨高風險。廣大金融消費者要培育長期、理性、科學的投資理念,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二是謹慎選擇,慎重決策。金融消費者應注重理財知識的學習,選擇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正規金融機構購買產品,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力相適應的風險級別的產品。在購買理財產品前,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認真填寫風險測評材料,分析理財的種類,仔細閱讀理財產品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條款,充分了解產品類型、風險等級、適合投資者類型、投資範圍、盈虧規則等,購買合理數量,做到心中有數,充分認識產品風險。

三是配合雙錄、理性維權。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營業場所銷售理財產品應當在銷售專區對銷售過程同步錄音錄像,承擔合理推薦、適當銷售的義務,做到“賣者盡責”;消費者應當積極配合,不能“嫌麻煩”,牴觸或拒絕銀行機構開展雙錄,應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誠信作答,配合金融機構準確適銷,避免因不理性投資而遭受損失,做到“買者自負”。當出現消費糾紛時,上述錄音錄像能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真實記錄銷售人員對產品風險的揭示情況,爲金融消費者維權提供有力證據。

警惕保本高息隱藏風險

3月14日,內蒙古銀保監局發佈關於保本高息金融詐騙的風險提示稱,當前,部分不法分子以銀行機構名義或冒充銀行機構人員身份,通過社交平臺、購物網站等平臺發佈廣告鏈接,以“保本高息”“屬於存款保險保障範圍”等虛假宣傳,誘導欺騙消費者參與投資進而實施金融詐騙。上述詐騙行爲給消費者造成巨大損失,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損害了金融機構聲譽,給銀行業穩定、健康發展造成惡劣影響。

內蒙古銀保監局提示廣大金融消費者,一是警惕“保本高息”隱藏風險。消費者要正確認識風險與收益的關係,收益越高風險越大。要警惕“保本高息”背後隱藏的金融詐騙、非法集資等風險。切勿輕易相信“穩賺不賠”“無風險、高收益”“保本高收益”等虛假宣傳,特別是警惕通過“返現”“返點”“返利”“分紅”“禮品贈送”等方式承諾給予額外高息的情形。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不投資業務不清、風險不明的產品。

二要謹慎選擇投資渠道。消費者要通過正規金融機構、正規渠道購買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通過查看公示信息、覈實員工工號等方式查驗金融機構和銷售人員資質。通過金融機構官方網站、官方手機APP瞭解產品信息和購買金融產品,對來源不明的推銷電話、廣告鏈接、廣告郵件等保持警惕。簽署購買協議時,應當認真閱讀合同內容,瞭解權利義務,審慎對待合同簽署、風險測評和確認環節,切勿“閉眼”簽字或隨意委託他人代簽。維護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不隨意向不明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金融賬戶信息或轉賬匯款。

三是樹立理性投資觀念。消費者要樹立正確的投資觀念,充分、理性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不盲目追求高收益,警惕“安全”“保證”“承諾”“避險”“有保障”“無風險”等與產品收益特性不匹配的各類不當表述和虛假宣傳,避免偏聽偏信。要避免衝動投資,應客觀分析、理性判斷、仔細甄別、謹慎作出投資決定,切勿因熟人、朋友、親戚介紹而盲目跟風投資,謹防落入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陷阱。

四是主動依法維護權益。消費者要增強個人信息和財產保護意識,若發現疑似非法金融活動,或遭受不法機構或人員的非法侵害導致財產損失時,應保存好交易截屏、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要依法解決問題,合理維權,警惕“非法代理”侵害,切勿將個人重要敏感信息泄露給“非法代理”,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信息泄露和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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