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仰光6月1日電(記者黎廣滔 張東強)緬甸國防軍總司令部5月31日發佈公告說,爲迅速開展地震災區重建,實現國家和平穩定,宣佈再次延長臨時停火至6月30日。
此前,緬甸國防軍宣佈4月2日至4月22日實施臨時停火,後延長至4月30日。5月6日,國防軍宣佈從即日起延長臨時停火至5月31日。
公告還說,在臨時停火期間,民族地方武裝和其他武裝組織不得干擾或攻擊民衆的交通線路、損害生命和公共財產、襲擊執行安全和執法工作的安全部隊營地、攻擊軍事基地、進行任何領土擴張等。如果採取此類行動,國防軍將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民衆。
近年來,緬甸各地武裝組織和國防軍之間經常發生戰事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