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要求佩通坦8月4日提交違憲案辯護材料

新華社曼谷7月30日電(記者林昊 陳倩慈)泰國憲法法院30日發佈通報說,關於被停職的總理佩通坦涉嫌違憲一案,法院最後一次同意延長她提交辯護材料的期限至8月4日。

通報說,佩通坦方面7月29日再次提出將期限延長15天,理由是仍在收集證據,材料尚未完成。泰國憲法法院經審議後,以5票贊成、4票反對的表決結果批准將提交期限延至8月4日,作爲最後一次延期。如果佩通坦方面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辯護材料,則被視爲放棄辯護,憲法法院將依法繼續審理程序。

6月中旬,佩通坦同柬埔寨參議院主席洪森關於泰柬邊境局勢的一段通話錄音流出,在泰國引發爭議。泰國憲法法院7月1日宣佈,受理有關調查總理佩通坦是否存在違憲行爲的請願書,並決定即日起暫停佩通坦行使總理職權。

泰國憲法法院7月1日要求,佩通坦在15天內提交辯護材料。佩通坦方面7月中旬向法院提出延長期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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