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記者 丁雅梔 邢曉婧 環球時報駐日本特約記者 林雪原】編者的話:11月18日,中日外交官員在京舉行磋商,中方嚴肅敦促日方收回涉臺謬論。本月早些時候,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公然發表挑釁性言論,聲稱“臺灣有事”可能被視爲“日本存亡危機事態”,屆時日本自衛隊可能會行使“集體自衛權”。這是日本在任首相首次明確聲稱可能武力介入臺海局勢,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高市這番言論絕非偶然的政治表態,也絕非所謂同中方的“立場分歧”,而是日本及其當政者對中日關係政治根基、日本國內“和平憲法”以及戰後國際法秩序的公然挑戰和背離。從今天起,《環球時報》推出“高市狂言的謬誤與危險”深度認知系列報道,採訪中日法學、國際政治領域專家,深度剖析日方涉臺狂言背後的種種謬誤及其將帶來的危險後果。

中日通過四個政治文件達成明確共識,不存在所謂“立場分歧”空間
臺灣問題是中國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不可觸碰的紅線和底線。事實上,中日關係的恢復與發展,本就建立在兩國在重大歷史與領土問題上達成的政治共識之上,高市涉臺錯誤言論正從根本上違背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精神,背棄長期以來的政治承諾。
11月17日,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表示,中日探討復交時,中方明確提出“復交三原則”,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謂“日蔣條約”非法無效,應予廢除。
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簽訂,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聯合聲明共有三處涉及臺灣問題:一是在前言部分寫明,“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提出的‘復交三原則’的立場上,謀求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這一見解”;二是在聲明第二條寫明,“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三是在聲明第三條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此後,在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1998年的《中日關於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和2008年的《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中,均重申了對《中日聯合聲明》各項原則,尤其是關於臺灣問題立場的嚴格堅持和遵守。毛寧強調,中日四個政治文件對臺灣問題作出的明確規定是日本政府作出的鄭重承諾,具有國際法效力,沒有任何模糊、曲解的空間。無論日本哪個黨派、哪個人執政,都必須堅持和恪守日本政府在臺灣問題上的承諾。
“高市早苗的言論違反了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的相關條款。”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涉外法治與安全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王旭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高市早苗暗示日本可能武力干涉臺海局勢,與日本政府在《中日聯合聲明》中承認一箇中國原則的立場相違背,也與《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第一條第一款“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等共識相違背。同時,這也是日方對中國發出的侵略威脅,與《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第一條第二款“不訴諸武力和武力威脅”相違背。
今年3月,日本政府曾揚言“《日中聯合聲明》不具備法律約束力”。王旭對《環球時報》記者解釋說,《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是經中國人大和日本國會批准的國家間條約,國家間條約具備法律效力是國際法領域常識,日本政府也多次確認《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具有法律約束力。而《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寫明“聯合聲明所表明的各項原則應予嚴格遵守”,所以只要《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有效,《中日聯合聲明》就具備法律約束力。日本違反《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和《中日聯合聲明》就是違反國際法。
值得注意的是,有日本媒體將高市涉臺錯誤言論辯解爲“立場分歧”。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員呂耀東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日雙方早已通過四個政治文件達成明確共識,臺灣問題在國際法與中日雙邊約定中都有清晰界定,不存在所謂“分歧”的空間,日方所謂“分歧”不過是搪塞的藉口。王旭也表示,臺灣問題屬於中國內政,不是所謂“雙方立場有差距”,也不是所謂“各讓一步的外交談判”,中方要求日方糾正錯誤言行正當合理。
“存亡危機事態”標準模糊、背離日本“和平憲法”
高市早苗言論的核心依據,出自十年前安倍晉三執政時期日本國會通過的新安保法中“存亡危機事態”這一概念。但梳理該概念相關的法律條款和立法背景不難發現,這一概念本身就背離了基本的法律邏輯和立法初衷,即便在日本自身法律框架內也站不住腳。
二戰後,日本新制定的《日本國憲法》(也被稱爲“和平憲法”)第九條確立了放棄戰爭、不保持戰爭力量、否認交戰權的國策。“然而,自新安保法正式生效以來,‘和平憲法’在實質上已被架空。”呂耀東對《環球時報》記者說。
2015年,與行使集體自衛權相關的一系列安保法案先後在日本衆、參兩院全體會議上通過,並於2016年3月29日起正式實施。新安保法提出,需要對一系列事態進行認定並從安保層面予以應對。據呂耀東介紹,其中涉及“臺灣有事”的事態認定,按照嚴重程度由輕到重排序依次爲“重要影響事態”“存亡危機事態”和“武力攻擊事態”。總的來看,日本此舉是在闡釋“存亡危機事態”等相關事態含義的基礎上,企圖從法理層面爲日本以武力方式應對“臺灣有事”尋求“合法依據”。
日本新安保法對“存亡危機事態”的定義是“與我國有密切關係的他國遭到武力攻擊,從而威脅到日本生存,從根本上顛覆了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的明確危險事態”。該定義意味着日本即使在尚未遭到武力攻擊的情況下也可進行武力反擊,使日本自衛隊突破了“和平憲法”中的“專守防衛”限制,明顯越過日本憲法紅線。該法案通過時就在日本社會引起廣泛爭議。
呂耀東告訴記者,“存亡危機事態”難以用客觀指標進行認定,其定義中的“與日本關係密切的他國”“威脅到日本生存”等要素,均可由執政黨隨意解釋,這意味着日本政府可以根據所謂的“自我判斷”行使涉及“與日本關係密切的國家”的集體自衛權。
日本“繼承和發展村山談話會”理事長藤田高景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高市早苗一貫主張修改“和平憲法”第九條,其政策傾向明顯背離戰後日本基於“和平憲法”的和平發展基本方向。
對戰後國際秩序的無視,對國際法基本原則的踐踏
“高市早苗的錯誤言論表明,日本有意圖實施武力干涉他國內政和實施侵略。與其說這是掏空‘專守防衛’,不如說這更類似二戰前日本‘以維護本國利益’爲藉口發動對外侵略的歷史案例。”王旭對《環球時報》記者直言。
《聯合國憲章》確立了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等爲核心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奠定了戰後和平秩序的法理根基。高市早苗的言論,不僅粗暴踐踏了上述基本原則,更對戰後國際秩序構成嚴重挑戰。
事實上,臺灣歸屬中國這一事實已經得到一系列具有國際法律效力的文件的確認。1943年,中美英三國發表《開羅宣言》,宣佈三國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如東北、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1945年,中美英三國發表《波茨坦公告》(後來蘇聯也參與執行),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9月2日,日本向中國等同盟國正式簽署投降書,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從國際組織實踐和政治層面一錘定音,明確界定臺灣的唯一身份是“中國臺灣省”。
藤田高景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此次高市首相的狂妄言論,是對戰後國際秩序的無視、對國際法基本原則的踐踏,是縱容日本侵略的荒謬發言,“絕不能被容忍”。
清華大學國際關係學系教授劉江永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如今,日方部分勢力竭力迴避對日本政府遵守《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承諾,詭稱在臺灣歸屬問題上,日本只是“理解和尊重”中方立場,但未“承認”。這完全是日本單方面曲解國際法文件、篡改政治承諾。
“日中關係陷入僵局,才真的讓我們陷入‘存亡危機’”
事實上,高市政府敢放出狂言,背後是近些年來日本右翼力量呈現出的危險變化——右翼和極右翼意識形態越來越多地被國家戰略所吸收,其影響正從歷史敘事擴展到國家安全、軍事、對外政策等方面。高市政府上臺後,宣佈加速修訂三份重要安保文件,並準備把原計劃2027財年實現的“防衛費佔國內生產總值2%”目標提前兩年完成。日本大力發展進攻性武器,在沖繩、九州部署可機動的陸基進攻性武器,推動將民用港口和機場軍民兩用化。日本還計劃修改自衛隊軍銜名稱,擬恢復“大佐”等舊日本軍隊的軍階用語。
“對於我們這樣來往於日中之間的人,日中關係陷入僵局,才真的讓我們陷入‘存亡危機’。”一個日本朋友告訴《環球時報》駐日本特約記者。
藤田高景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在日本,右翼人士竭力不讓本國民衆瞭解日本軍國主義給亞洲國家帶來巨大傷害的歷史。藤田高景敦促這些人糾正錯誤,並強調:“日本必須永遠作爲和平國家存續下去。”
下期預告:
高市涉臺錯誤言論暴露了日本近些年來軍國主義“回魂”、歷史修正主義加劇、對臺殖民情結作祟、對華認知扭曲等危險趨勢。下期,我們將繼續爲讀者闡釋,日本企圖武力干涉臺海問題,不僅將給日本國內帶來嚴重的政治經濟後果,更將破壞亞太地區穩定,最終走向“玩火自焚”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