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實業:旗下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啓動仲裁程序

新華社香港2月4日電(記者鄭靜霞)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4日於港交所發佈公告稱,旗下巴拿馬港口公司已於3日依據相關特許經營合約及國際商會仲裁規則,對巴拿馬共和國啓動仲裁程序。

據公告,巴拿馬港口公司認爲,巴拿馬最高法院的決定和巴拿馬政府的行動與相關法律框架及批准特許經營合約的法律不一致。長和董事會對巴拿馬的裁定和相應行動表示強烈反對,將繼續諮詢法律顧問,並保留進一步採取法律程序的權利。

公告指,長和知悉巴拿馬司法部於1月29日發表聲明,表示巴拿馬最高法院已決定宣告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其修訂及延展法案違憲。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爲巴拿馬相關法律,有關法律批准巴拿馬港口公司在巴拿馬兩個港口已營運接近三十年的特許經營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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