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德黑蘭5月6日電 伊朗外交部發言人巴加埃6日在社交媒體援引國際法院的解釋說,“談判”這一概念至少要求雙方真誠地嘗試討論,以期解決爭端。因此“談判”需要“善意”,“談判”不是“爭論”,也不是“命令”“欺騙”“勒索”或“脅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