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瀟

近日,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示的《關於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受到市場關注。

相關公告顯示,爲貫徹落實國家、省房地產相關政策,持續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抓好房地產市場化風險、去庫存、控增量工作,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信陽市房地產市運行情況,起草了《關於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試行)》。公示時間爲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5日。

《措施》顯示,嚴控預售許可條件。按照“新老有別”的原則,對已取得施工許可證的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等規定,“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時可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或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工程進度達到設計形象進度的二分之一以上”時,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文件印發後新取得施工許可證的項目,施工進度需達到主體封頂方可申報商品房預售許可。文件印發後新出讓土地開發的商品房,一律實行現房銷售。

《措施》顯示,以“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爲進度申報預售許可的,開發企業需提供現場施工圖片、工程款發票及銀行資金撥付憑證;以“工程進度達到設計形象進度的二分之一以上”爲進度申報預售許可的,開發企業需提供施工現場圖片。新出讓土地的時間,以土地出讓合同簽訂日期爲準。

《措施》顯示,該《措施》自印發之日執行。適用範圍爲中心城區,各縣可參照執行。該《措施》試行期間如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的,以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政策爲準。

“現房銷售的項目建築質量所見即所得,避免了傳統期房銷售中交房‘貨不對板’以及爛尾的風險。現房銷售模式本質上是對購房權益的保障,也是住房產品更新的重要形式。各地方可立足於一攬子金融政策新要求,在現房銷售方面落實更好的金融支持,讓房企資金狀況確保穩健。對於開發商來說,拿地方面也需更好地把握財務測算。”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根據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監測,2022年末以來,全國已有超過30個省(市)出臺現房銷售相關政策,如合肥、鄭州、長沙等地明確部分項目進行現房銷售試點。另有多地出臺現房銷售配套支持政策,如贛州多區縣延長現房銷售項目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九江多區縣對購買現房銷售項目的購房者進行契稅補貼。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總監陳文靜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要更好發揮現房銷售模式所帶來的優勢,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從市場的角度來看,建議優先在庫存大的城市或區域試點推進“現房銷售”,同時加快完善適用於現房銷售模式的房地產融資制度等,逐漸由期房銷售向現房銷售制度轉型。

(編輯 孫倩)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