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陋髒亂的環境、隨意堆放的食品包裝、未穿戴衛生防護用品的工人徒手抓起黑乎乎的肉乾打包……
在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某居民區深處,一處長期大門緊鎖的門面房內暗藏食品加工黑幕,通過在雞肉中加入“牛肉膏”“牛肉粉”,調製加工、重新包裝後成爲色香味俱全的“牛肉乾”,再通過團購平臺售往全國多地,銷售金額192萬餘元。
近日,經潤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史某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40萬元,判處鄭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60萬元,以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
小作坊裏二次包裝
2023年7月,潤州區的於大爺在小區附近溜達時,發現一家平常大門緊鎖的門面房敞開着。於大爺走進店裏一看,幾名老人徒手將黑乎乎的肉乾稱好重量,裝進印着“牛肉乾”字樣的包裝袋裏。
因價格遠低於市價,於大爺買了一袋回家品嚐,卻發現“牛肉乾”香味很濃,但肉質軟塌沒有嚼勁,不像是真牛肉乾,再聯想起店裏簡陋髒亂的環境,遂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鑑定,於大爺買到的“牛肉乾”所用原材料均爲雞肉。
2023年12月12日,公安機關聯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突擊檢查該門面房,查獲雞肉乾300餘箱,罐裝牛肉乾70餘箱,另有袋裝牛肉乾、散裝肉乾、包裝盒、產品標籤若干。隨後,該店面負責人史某被警方帶回,警方順藤摸瓜抓獲了其供貨商鄭某及分銷商陳某。
經查,自2022年9月起,從事食品批發生意的史某爲牟取暴利,指使長期合作的福建供貨商鄭某,在雞肉里加入牛肉膏、牛肉粉等添加劑,加工出有“牛肉乾風味”的雞肉乾。後通過租賃店面設立二次包裝車間,招聘工人將“特製”雞肉乾拆包、稱重,分裝進標有“牛肉乾”字樣的包裝罐、包裝袋,再封口。
團購平臺成重災區
因擔心在店面直接銷售易被周邊居民發現,史某聯繫了鎮江本地某團購平臺負責人陳某。
“罐裝的賣得多,進貨價10元每罐,賣出去一罐可以賺6元至10元。”陳某雖對質量起疑,但因利潤可觀便不再深究。後來,陳某憑藉人脈幫史某拓寬銷售渠道,史某則給予陳某每罐1元至2元回扣。
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間,史某將假牛肉乾銷往常州、上海等多地分銷商,再通過團購平臺二次銷售,銷售金額合計192萬餘元。陳某通過其運營的團購平臺銷售假牛肉乾16萬餘元,併爲史某在南京、武漢、徐州等多地團購平臺介紹銷售73萬餘元,收取回扣7萬餘元。
食品安全不“止”辦案
2024年4月,該案被移送至潤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同年6月,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將該案列入專項行動督辦案件。
潤州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爲,陳某爲收取回扣費知假售假,應認定爲共同犯罪;其他團購平臺負責人難以認定主觀明知,受僱工人多爲70歲以上高齡老人且不知情,依法不予追究。2024年8月14日,檢察機關以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起訴史某、鄭某,以銷售僞劣產品罪起訴陳某。法院審理後作出上述判決。
針對該案暴露出的社區團購、網絡營銷等新業態下食品安全監管漏洞,檢察機關主動對接市場監管部門,查閱轄區社區團購平臺登記、備案名錄,制發風險提示函10餘份,督促平臺依法規範運營。同時,聚焦無證經營、摻雜摻假、虛假宣傳等問題深入摸排,發現問題線索8條,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6件,約談頭部商家3家。
“接下來,我們將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督促加大對轄區內食品加工、零售企業的執法檢查,尤其對於通過團購平臺銷售的各種零食類食品,建立從食品原料到銷售終端的全流程監管。”承辦檢察官說道。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丁國鋒 許瑤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