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觀衆到非法侵權網站免費觀影 被判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

3月28日,成都高新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梁某元引導有觀影需求的人羣到非法侵權網站免費觀看春節檔熱門電影及其他影視作品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梁某元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25年2月17日,被告人梁某元因涉嫌侵犯著作權被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3日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被取保候審。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梁某元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於3月24日向高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指派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2024年9月,童某(另案處理)完成“CE影視”網站、APP的搭建,內含電視劇、電影、綜藝等視頻30餘萬部,均未獲得著作權權益方及出版發行方許可。2025年2月7日,被告人梁某元在春節檔電影《哪吒2·魔童鬧海》等電影持續火爆的情況下,明知“CE影視”爲非法侵權網站,仍然通過微信公衆號“共享日記本”和自己建立的6個QQ羣組,引導有觀影需求的人羣到“CE影視”網站免費觀看春節檔熱門電影及其他影視作品,非法獲利2104.8元。

2025年2月17日,民警在雲南省隴川縣景罕鎮將梁某元擋獲,並將從其處搜查出的兩部手機及一臺筆記本電腦依法予以扣押。案發後,梁某元表示退贓並將2200元存入自己的工商銀行賬戶,由公安機關予以凍結。

法院判決,被告人梁某元的行爲已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在量刑時考慮到,被告人梁某元雖不具有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系初犯,已退贓款,有悔罪表現,酌定從輕處罰。結合梁某元設立的通訊羣組的數量、發佈違法犯罪信息的範圍、違法獲利情況、自願認罪認罰等情節,綜合量刑。成都高新區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無再犯罪危險,適用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楊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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