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瞭解到,今年以來,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聯合局屬各單位維權辦,持續加強民輔警執法權益保障工作,有力維護法律權威,激勵一線警員依法履職擔當。
4月29日5時許,水磨溝區公安分局六道灣派出所民警帶隊在轄區某酒吧門口處理一起醉酒人員鬧事警情,王某拒不配合處警人員工作並出言辱罵,處警人員對王某控制帶離期間,王某情緒激動、毆打民警,同時使用手機將現場視頻惡意剪輯後發佈至個人抖音賬號,造成不良影響。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聯合水磨溝區公安分局維權辦啓動維權機制,由水磨溝區公安分局葦湖梁派出所對王某違法行爲進行處理。
4月30日,葦湖梁派出所以王某阻礙執行職務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元處罰。5月22日,王某就自己違法行爲向被侵權民警道歉。
5月5日23時許,達坂城區公安分局東溝派出所轄區居民甘某與居民馬某因瑣事在居民微信羣內發生口角糾紛,警務室民警發現後在微信羣內對兩人進行勸解,隨即甘某在羣內出言辱罵民警,造成惡劣影響。警務督察支隊聯合達坂城區公安分局維權辦啓動維權機制,由達坂城區公安分局達坂城派出所對甘某違法行爲進行處理。
5月7日,達坂城派出所以公然侮辱他人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來源:烏魯木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