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泰州興化女子邵某(化姓)報警稱,自家小區門口來了一名外地網友,是酒後駕車來找她麻煩的。
興化南滄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經瞭解,外地男子劉某與做直播的邵某,於去年5月在網上相識。劉某前後向邵某打賞100餘萬元。其間,兩人以朋友相處。但隨着時間的推移,二人因直播打賞等瑣事發生糾紛,兩者關係同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5月21日午夜,劉某與邵某再次發生爭執。當天夜間,劉某不顧中午飲了酒,駕車到興化找邵某“理論”,結果遭邵某舉報酒駕。
5月22日凌晨,興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三中隊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對劉某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結果顯示,其當時體內酒精含量爲34.0mg/100mL。劉某當場承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並稱自己是中午喝的酒,誤以爲已經到晚上了不會被測出酒駕。5月22日,劉某被處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來源 |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王國柱 通訊員 朱昌旺 欣交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