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親去世,40歲精神疾病兒子怎麼辦?上海首創!監護人爲……

當父母年事越來越高

患有精神疾病或肢體殘疾的孩子

託付給誰照顧

成了不少老人的心病

由老年父母照顧

成年殘疾子女的家庭模式

被稱爲"老養殘"

在上海

這樣的羣體約有十餘萬人

他們的心病有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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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嘉定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

"老養殘"家庭的遺囑指定監護案件

通過首創"財產三分離"模式

並進一步創新梯級監督機制

來共同維護被監護人的合法利益

定了!四十多歲兒子的監護人

竟是一個社會組織

今年四十多歲的施某,因患有精神分裂症,被認定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

2021年,施某的父親去世後,其母親孫阿姨開始擔憂兒子的未來。於是,便來到普陀公證處,諮詢孩子未來監護人的問題。

由於未能在親戚中

找到可託付的對象

公證員便向孫阿姨推薦了

目前上海唯一一家

專業從事監護服務的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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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行區盡善社會監護服務中心

公證員爲何會推薦

一個社會組織作爲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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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性!靠譜!

在經過長達三年多的接觸和觀察後,今年1月,孫阿姨在病重期間立下公證遺囑,指定盡善監護中心作爲兒子將來的監護人

首創設立"財產三分離"模式

保證財產安全

今年2月,孫阿姨因病去世,母子倆戶籍所在的嘉定區人民法院,同意變更監護人。

與此同時

法院還首創設立了

"財產三分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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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創新模式

既保證了財產的安全

也提高了使用效率

此外

嘉定法院還在判決書中要求

盡善監護中心在每個季度

向監護監督人普陀公證處

提交監護履職報告

與此同時,法院進一步創新監督機制,要求普陀公證處也需在每年年底,向法院負責本案的法官助理、書記員,提交監護人全年的財產使用明細報告。

專家表示

此次法院對於這類監護案件

設立的監護監督機制

爲今後類案的審理

也提供了可借鑑可複製的思路

記者|俞欣怡、蔣琨、孫翱、丁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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