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起濫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新聞引發社會關注。有商家曝光,有學生集體網購演出服,演出後再把帶着污漬、拆除吊牌的服裝集體退貨;有消費者穿着羽絨服旅遊後,寄回帶有登機牌和油漬的商品並申請退款,不誠信的消費行爲讓商家陷入困境,憤而在網上曝光。
設立“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初衷是針對網絡購物時消費者無法現場實際體驗感知的短板,通過構建平臺、商家與用戶之間的信任基石,賦予消費者“後悔權”,降低消費者購物的試錯成本,提升消費信心。這本是一項促消費、求共贏的舉措,但一些消費者卻鑽規則的漏洞“用完即退”,拿“無理由退貨”當作免費租賃,薅商家的“羊毛”。由此還延伸出兜售“無理由退貨”“薅羊毛”所謂“經驗”的灰色產業鏈,有的甚至買真退假、買新退舊、買好退次,加劇商家的損失。
“無理由退貨”並不等於“無條件退貨”。若不制止無底線“薅羊毛”的行爲,各方其實很容易陷入“多輸”的局面——
爲彌補惡意退貨帶來的商品損耗和運費損失,商家或直接提高客單價,或祭出“巨型吊牌”等手段以構建防惡意退貨的防火牆,對沖潛在風險。這部分成本最終會轉嫁到所有消費者身上,讓大部分人爲小部分人的偷奸耍滑買單,共同承擔隱性溢價;
同時,由於平臺在判定“商品完好”時往往存在模糊地帶,一些商家維權無門,無法通過平臺公平解決爭議,遂選擇網絡曝光買家信息,給自己“討公道”。前述羽絨服退貨事件中,雖然顧客行爲欠妥,但商家曝光隱私後進一步引發對顧客的“網暴”,店鋪自身也受到影響。長此以往,電商平臺也將遭到反噬,影響網絡購物環境。
規則的漏洞要靠規則來堵。治理“無理由退貨”濫用現象,不能僅停留於道德聲討或情緒宣泄,而需多方面協同發力。
首先,相關規則應進一步細化。《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中,對“商品完好”的標準作出了明確規定: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爲商品完好;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爲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但在實踐中,服飾類商品因沾染香水味、有污漬等原因,能否被認定爲商品非完好,仍無明確規定。有關部門有必要出臺更詳細指引,明確“試用”與“實際使用”的邊界。
其次,平臺要構建更公平的糾紛解決機制。對那些頻繁惡意退貨的賬號,可借力智能信用預警技術,精準識別、及時攔截,同時爲商家開闢順暢的申訴通道,對惡意退貨的用戶做到該降權的降權、該封禁的封禁,爲不誠信行爲戴上“緊箍咒”。
還要指出的是,社會教育與德育引導必須齊頭並進,特別是針對學生羣體集體“薅羊毛”的現象,學校和家庭不能等閒視之,不能用“他們還是孩子”之類的藉口開脫,更不能將“用完即退”視之爲省錢妙招,應以這些案例作爲誠信教育的契機,讓青少年明白誠信不僅關乎個人品質,更是現代社會的通行證,花錢事小,失信事大。
必須明確,處罰本身從來不是目的,建立更合理的規則、營造共同守法合規的環境、維護各方合法利益,纔是應當追求的方向。唯有守住規則邊界,讓誠實守信者得到獎賞,讓投機鑽營者付出代價,才能避免出現各方受損的“多輸”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