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嚴厲打擊以虛假購買異地房產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爲的聲明》,全文如下:
關於嚴厲打擊以虛假購買異地房產
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爲的聲明
近期,我中心在業務辦理過程中發現:一些繳存人通過公證委託不法中介,以虛假購買外省市低價值房產等手段套取住房公積金。購買人實際並未到過房產所在地,也不是以自住爲目的,不法中介甚至將異地低價值房產按份拆售給數個無關聯關係的繳存人,以收取高額提取“中介費”,該行爲已嚴重擾亂住房公積金正常管理秩序,我中心高度關注,已將違規線索移交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進一步處置。在此,我中心鄭重提醒:請廣大繳存人正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合理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切勿輕信任何不法中介機構或個人,自覺抵制“代提幫提公積金”等非法廣告誘惑;嚴防詐騙陷阱,以免給自身的財產、信譽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特此聲明!
2026年1月18日
騙提公積金
後果很嚴重!
0 1
對在審覈階段被發現的騙提行爲,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其行爲作爲不良信用記錄納入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對其今後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採取限制性措施,即自違規行爲認定之日起五年內不允許提取申請人及配偶使用住房公積金(包括提取、貸款)。
0 2
對已經形成騙提套提事實的行爲,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其在一個月內交回已騙提套取的住房公積金,並將其行爲作爲不良信用記錄納入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取消提取人及配偶五年內使用住房公積金的資格(包括提取、貸款)。如提取人到期仍未交回的,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其行爲作爲不良信用記錄納入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取消其使用住房公積金的資格直至退休。同時將其騙提行爲通知其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並在中心網站予以通報,達到一定數額、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0 3
對具有出具虛假證明、私刻公章、協助騙取套取等行爲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向其行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並向有關執法部門報告;若涉及僞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發票或假冒他人簽名等違法行爲,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丨廣西區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