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買後付”模式興起, “無感”消費後需防範這些風險

近年來,“先買後付”“先用後付”的消費模式給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潛在風險。有消費者反映稱,自己默認的付款方式莫名其妙變成了“先用後付”,後續甚至還產生了違約金和逾期費用。“先用後付”帶來消費便利的背後,安全風險如何防範?

消費款項竟成了借款

“先用後付”所帶來的消費糾紛和安全風險此前就有媒體關注,記者近期在消費者服務平臺發現,目前相關消費投訴量仍居高不下。近日,消費者荊女士投訴稱,她在某網購平臺購買了一塊磁吸白板牆,此前在平臺直播間看到的售價是334元,平臺自動默認“先用後付”,自動扣款時卻發現被多扣了100多元。

“商家說錢不是他們扣的,是平臺那邊扣的。我又去找平臺,平臺一直機器人在回覆。”荊女士因此在金額上和商家、平臺產生了消費糾紛。荊女士稱,她在直播間看到的價格、“先用後付”實際扣款時和商家給荊女士發去的訂單實收價格均不一致。

福建的張先生反映稱,他在某平臺訂購機票或酒店時選擇了“先用後付”,本以爲扣款時是直接從其綁定的賬戶裏劃扣,沒承想消費款項竟成了借款,還要支付利息。“我認爲,這個到期的支付寶會直接扣除掉了,結果是產生了平臺關聯金融的另外一筆欠單。過了還款的時間,就有了違約金。”張先生向平臺客服投訴後,最終平臺退回了收取的利息和違約金。

記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多個主要電商平臺都已接入“先用後付”功能。一定程度上,這一功能確實有效提升了消費意願,實現平臺、用戶與商戶多贏。在消費者看來,“先用後付”補上了線上消費與實體消費相比,不能免費試用的短板。而有電商店主表示,接入“先買後付”功能後,商品銷量增加超過30%。可以說,“先用後付”確實起到了促消費的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助長了一些消費者的不理性消費。

“先用後付”消費風險要先知

記者瞭解到,“先買後付”背後運行模式主要可分爲賒銷服務和消費信貸兩類。國內“先買後付”更多瞄準提升消費意願,因此第一類模式居多,但也有部分“先用後付”屬於消費信貸。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彪表示,老百姓以爲佔了一個便宜,先買晚一點付,實際上它不知道這是信用支付,如果逾期支付是有利息的,所以很容易產生糾紛。不同於大家使用信用卡,電子支付有時候就忘掉了。但它往往是打了一個擦邊球,沒有盡到合理的提醒義務。第一用這個的時候可能會產生利息,它沒有提醒;第二用完之後開始產生利息或即將產生利息了,它沒有盡到提醒義務。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副祕書長唐健盛表示:第一,我們覺得要讓購買的消費者有足夠的安全感,不要有一些他不知道的風險在裏面;第二,我們希望如果“先買後付”作爲一個策略去推行的話,一定要讓商家自願地採用這個措施,而不能被裹挾或者被強迫。唐健盛表示,要讓消費者有知情權有選擇權。有很多的平臺就把它變成了一種很簡單的支付選項,消費者並沒有意識到這其實是開通了一種信用消費的交易。所以對消費者來說,其實是在知情權和選擇權上受到了某種程度上的侵害。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劉東輝表示,“先用後付”在我國的發展面臨收益與挑戰並存的局面。在促進消費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這一新興消費模式還存在諸多風險。可能導致消費者的非理性消費和債務累積,累積系統性的金融風險,還存在監管套利和法律空白等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彪建議,有關部門要在促消費和強監管兩方面做好平衡,首先要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在進行先用後付這項功能的時候,平臺是否有足夠的提示。如果產生了高於本金的利息,是否也要盡到提示義務。如果利息已經達到比較高的程度了,是否有一個更好的妥善的解決,而不是默認讓利息不斷滾動,我覺得這些是可以更好完善和改良的。”

本文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中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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